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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董事長失算了
■ 林濁水 曹興誠董事長的「兩岸和平共處法」,在社會上頗掀起了波瀾。藍軍是剛剛才跟上了台灣名義入聯公投的腳步,卻被曹董反對,十分尷尬只能冷拒絕,而綠軍則由總統帶頭進行熱反擊。不過,扁出於一貫過於迅速的反應,卻有失誤,例如,扁攻擊的重點是為什麼只有統一公投,沒有台獨公投,曹是統派,提出的主張不公平等說法都有不妥。陳總統似乎忘了他過去宣布四不一沒有時是採取台灣未定論立場,台灣要尋求獨立,固然需要以住民自決公投案創造主權,但按他在二○○五年後基本上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立場,就不需要台獨公投了。曹董「和平共處法」立論的基礎恰恰就是,既然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不必台獨公投。陳總統的疑問,曹董早已事先回答了,而且引用的還是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從這一個地方可以見到曹董對這問題是很用了一番深入的功夫。 不過這並不表示他的和平共處法主張就是好的,依據他答覆總統的公開信,他提出這個建議的最重要理由是,如果台灣完成了法理台獨,就會引發戰爭。不過中國雖不斷這樣地恐嚇,但如果因此相信不追求法理台獨,中國就不會發動戰爭,則大有問題。 許多人認為只要公投制憲、改國號就完善了法理台獨,曹董明確地指出要美、日、歐等承認兩岸是互不隸屬的獨立國家或者加入了聯合國才算。可見何謂法理台獨,曹董非常用心,其理解甚至比部分天天喊台獨的人還深入精確。但法理台獨如果這樣理解,曹董戰爭的疑慮恐怕就站不住腳了,因為只要美、日、歐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例如),則台灣再怎樣公投、制憲、正名都不算合國際法的法理台獨,則中國沒有理由以法理台獨之名動武;相反的,如美、日、歐等支持台灣入聯,固屬合國際法的法理台獨已經成就,但卻也表示各國願意承擔中國反對的後果。 中國反對法理台獨,最重要的理由是只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則台海戰爭是屬於中國內戰,依國際法他國沒有介入的空間;但如果台灣獨立得到國際承認,則中國武力犯台就成了侵略行為。所以中國反對法理台獨不是要什麼和平,相反的,是要剝奪台灣主權獲得國際法保障的空間,從而保留了中國更有利的戰爭空間,從這個角度來看,曹董是失算了。 最後,曹董的提議我雖不支持,但我對總統以統派、台灣為什麼不可以台獨公投等角度批評他,我都很不以為然。我認為曹董會這麼用心地研究構思,已足證他對台灣的深度關心。他的意見固不必同意,但也不必對他進行動機審查。相反的,應該和他許多深刻見解進行對話,為台灣創造理性討論空間。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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