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局共諜案 林羽農陳志高求處重刑
 | 離職調查員陳志高(左,畫面取自中國台商「象王」公司網站)在上海經商被對岸吸收,從事間諜工作,其調查局的同學林羽農則負責在台刺探情資,全案經調查局自行偵破,二人昨被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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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離職調查員陳志高在中國經商卻被對岸吸收,涉嫌四度買通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擔任專員的同學林羽農刺探調查局情資,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貪污及違反國安法等罪將林、陳二人起訴,具體求處十八年及十二年重刑。 檢方查出,林羽農和陳志高多次碰面,將調查局近年查獲偽造人民幣案情、總統夫人吳淑珍及女婿趙建銘等第一家庭成員案情的輿論、前立委張文儀遭遣返新聞稿及調查局內部組織概況,交付中國情治單位,還以化名「夏慕華」收錢簽銷。 檢方表示,陳志高(五十五歲)與林羽農(五十四歲)均為調查局查核班第十一期結訓的同學,陳志高在十年前離職,轉赴中國上海經營商旅之友雜誌社,他曾告訴朋友在台灣是調查員出身,中國情治人員發現後,兩年多前將他押到密室,軟硬兼施說服他從事間諜工作,如果不從將會遭到抄家滅族。 陳志高供稱,由於生意虧損,加上被中國情治人員以查稅為由刁難及恐嚇,才會被迫擔任共諜,並和負責協助國安局主導「美欣專案」、「九○五專案」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等業務的昔日同窗林羽農聯繫。 檢方查出,雙方從九十三年十一月至九十五年一月間,約定以每次三千美金為代價,由林羽農蒐集調查局業務資訊或公務上秘密文書,交由陳志高彙整後,轉交上海國安局,總計收賄金額約一萬二千美元,其中還夾有偽造百元美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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