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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保潛逃 公眾人物案例多
記者邱俊福/特稿 昨天南迴案宣判,二審法官以李泰安為知名公眾人物,無逃亡之虞,准予20萬元交保;但證諸以往公眾人物判刑定讞,交保後逃逸無蹤的案例,卻是所在多有。 前屏東縣長伍澤元,當年因涉及四汴頭弊案,被判15年重刑,後來以糖尿病爭取保外就醫,他在立委任期屆滿前,再利用當選立委率團赴日本考察為藉口,向高院法官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最後逾期滯留中國未歸,成功潛逃。 而前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因涉入賄選被判刑確定,就在入監服刑前夕,棄保潛逃,下落不明,這些事件皆引起社會譁然。 更離譜的是上市公司訊碟科技董事長呂學仁涉嫌違約交割、掏空資產數十億元,最後棄保潛逃;據悉,呂學仁甚至持第三國護照,「光明正大」的從桃園機場出境;而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台中商銀超貸等案件,在最高法院判刑11年確定,棄保潛逃國外,而他所背負的債務,高達384億元,債務最後還是全民買單。這些棄保潛逃的案例,在在值得相關單位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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