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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選票 可全領或領部分
立委選舉合併兩項公投案,選民可以領到四張選票,其中一票選候選人、一票選政黨,加上兩張公投票。中選會指出,對於四張票,選民有權決定領一張、二張、三張,或領四張。 選民領取選票後,在圈選前表明不願圈選時,可由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收下,以「已領未投票」處理,這部分「不計入投票率」。中選會特別提醒,若刻意領票而不投票,擾亂投開票所秩序,將會觸犯選罷法所規定妨害投開票所秩序罪。 「一階段投票」的優點包括:一、立委選票與公投票的領票處鄰接,圈票處及投票處均集中,節省投票所的人力、物力,場地空間需求不大,設置簡易。二、選民自領取立委選票暨公投票的簽章、排隊等候進入圈票處及使用圈投工具均一氣呵成、動線簡捷。三、有意領投公投票的選民,無遺漏領票之虞權。(記者范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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