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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館爭議延燒立院 藍綠鬥法
組織規程等查照案改交審查 綠要復議 〔記者李欣芳、黃維助、申慧媛、林秀姿、陳璟民/台北報導〕中正紀念堂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的爭議持續在立法院延燒,國、親黨團昨天在院會動用表決,將教育部函送立院的「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製表」、「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辦事細則」等查照案,改為交付委員會審查。 原先反對的綠營,則在第二輪重付表決時,改投贊成票,並表明將提出復議案。 近來因中正紀念堂改名而槓上中央政府的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促請王金平指示立院法制局研商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此案所涉及的法律及法制層面問題,並希望由王金平邀雙方商談解決方案。 由教育部懸掛的「台灣民主紀念館」大型布幔,週二被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員強行取下「保管」後,教育部即向包商再訂製了大小尺寸各兩組的「台灣民主紀念館」布幔,其中小尺寸的一組已在週四上午懸掛於大忠、大孝門兩側,而大尺寸布幔,今天將趕製完成。館方昨天晚上頻頻詢問教育部,大布幔製成是否要馬上懸掛,教育部社教司長朱楠賢說,「是不是馬上替代小布幔,還沒有決定,沒聽說要將小布幔收起來。」 教部移招牌 市府依舊開罰、送辦 另,台北市府針對台灣民主紀念館整修工程的鷹架設施不符標準,又未依市府勞工局要求停工一事,昨依妨害公務、違反勞動檢查法,將教育部長杜正勝、館長曾坤地、達豐工程、工地主任詹資祥等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究辦,全案在勞工局長蘇盈貴批閱過公文後,就由承辦人員發出。 北市府文化局昨天也針對台灣民主紀念館的正名「新」布幔再開出第二張罰單二十萬元,累計共開出四張罰單,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正名布幔本來就違反文資法,她們不得不依法行政,繼續開罰,不過她也釋出善意表示,今、明兩天是非上班日,文化局不會刻意加班開罰。
招牌「你拆我掛」大同分局也上演  | | 台北市定古蹟大同分局外牆,由馬英九所題的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招牌,昨天遭市議員簡余晏等人以違反文資法取下,但文化局稱該招牌未違法,又悄悄掛回。(記者劉榮攝) |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被列為市定古蹟的北市警大同分局建物,外牆布幔及招牌引發爭議,綠營民代昨前往會勘,並質疑招牌設置已違文資法,由前市長馬英九親筆所題墨寶木牌一度被拆下,但市府方面又悄悄掛回。
市議員簡余晏、張茂楠昨天前往大同分局會勘,質疑目前釘在古蹟牆上,由馬英九所寫的「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籌備處招牌,已違反文資法,文化局應開罰。
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招牌、布幔都要獲得許可才能懸掛,大同分局外的設置物都經過申請,木質掛牌屬於永久性擺設,文化局當初即選在非古蹟的增建部分懸掛。
簡余晏、張茂楠批評,李永萍在議會總質詢硬拗指布幔未違法,但日前卻派人偷偷拆除,證明文化局有欺上瞞下之嫌。
議員指出,一九三三年設置的「台北北警察署」,即日治時期台北警察官署;但改名為文化館之後,名不正言不順,平時乏人參觀,文化局形同強占員警空間,逼迫分局員警必須在漏水環境上班,只為了協助馬英九「連結台灣」而扭曲歷史。
至於外牆布幔部分,李永萍說,本應申請活動期完就該拆掉,文化局相關單位未盡督導,確有疏失,主辦單位蔣渭水文化基金會也被開出一張六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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