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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拉求償案 市府再抗告被駁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法商馬特拉公司因為木柵線施工延誤求償案,相關案件判決確定後,經台北市政府估算賠償金額、利息等,共達廿億多元,事後台北市捷運局認為馬特拉公司已重組,並非原有公司,提出聲明異議,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台北市捷運局再抗告確定。 承包木柵捷運施工的馬特拉公司,由於土木工程部分包商施工延誤,連帶造成馬特拉的工期延長,增加成本費用,馬特拉向台北市捷運局要求賠償廿多億元,雙方談判破裂,馬特拉經申請商業仲裁,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認為捷運局必須賠償新台幣三億多元,美金五二○萬多元以及法郎一億多元等。 台北市捷運局不服,陸續提出撤銷仲裁判斷、債務人異議民事訴訟,不過最高法院都判決台北市捷運局敗訴確定,但台北市捷運局再以馬特拉公司已重組變更,並非原有公司,進而聲請異議。 不過,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皆考量,台北市捷運局在債務人異議訴訟就已提過相同主張,並未被法院所接受,並且法國在台協會經貿組也出具聲明,表示馬特拉公司僅是法律形態變更,並未影響公司法人資格等,法院進而駁回台北市捷運局抗告、再抗告,全案至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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