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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辯稱:無鴨農檢舉 無法罰T台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瀝青鴨事件,T台為何沒有遭到處分並列入違規紀錄,NCC官員指出,因為T台在廿日內更正,並舉辦一些回饋活動,已取得利害關係人(鴨農)諒解,依法不用開罰。
由於去年底發生的瀝青鴨事件,民眾記憶猶新,這次T台被列為初犯,引起各界譁然;NCC官員坦言,法令確實沒有明確的規範,才會出現此一結果,但公務員即使知道,也必須依法行政。
官員解釋,瀝青鴨新聞被證實是造假後,T台做出更正,且在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範的廿日時效內,已經取得利害關係人諒解,因此,NCC並未將此事列入違規紀錄,這次的製播恐嚇光碟事件仍視為「初犯」。
更重要的,瀝青鴨事件發生後,雖證實是造假,但並沒有鴨農因此出面向NCC檢舉,在「不告不理」的原則下,NCC雖也覺得瀝青鴨的新聞不妥,但並無法針對T台開罰。
官員解釋,瀝青鴨的新聞屬「不實報導」,與製播恐嚇光碟是「違反善良風俗的不當報導」不同,在依法行政、尊重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的原則下,NCC當時只能採取較寬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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