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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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鴨造假 鴨農從未原諒
TVBS去年十二月的「瀝青鴨」不實報導(圖,攝影組翻攝),最後證實是合法的脫毛劑「松脂」,但已導致鴨農損失慘重,T台事後播出「台灣好鴨系列專題報導」補救,NCC因而未將瀝青鴨造假新聞列入TVBS違規紀錄。昨有鴨農們發出怒吼,認為NCC官員根本不食人間煙火,鴨農至今還在慘賠;台灣省番鴨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蔡義德也說,「傷害已經造成」,就像殺了人再請求原諒一樣,無濟於事。

損失逾億元 補救難挽回

〔記者莊育鳳、王鈺淳、曾鴻儒/綜合報導〕針對TVBS不實報導瀝青鴨事件,中華民國養鴨協會理事長賴振松表示,該項錯誤報導造成民眾拒買鴨肉,整個效應長達四個月,共造成鴨農及農委會損失達一億二千餘萬元。TVBS事後製播「台灣好鴨」系列報導補救根本於事無補;NCC未將瀝青鴨造假新聞列入TVBS違規紀錄,讓各界大呼不可思議。

台聯立委尹伶瑛質疑,所謂取得諒解,不過是擺桌請客道歉,並邀集一些主管、主播,拍些「鴨肉很好吃」的畫面,這樣的善後手法,NCC如果能夠接受,也難怪台灣媒體毫無控管,媒體亂象不斷發生。

賴振松表示,TVBS不實報導瀝青鴨新聞造成民眾拒買鴨肉,導致鴨肉價格驟跌五元,從每斤廿八元跌至廿三元,整個效應延續長達四個月,損失慘重,尤其當時雛鴨也因乏人問津,價格從十八元下滑至三元,被迫全面撲殺。

台灣省番鴨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蔡義德則表示,「傷害已經造成」,沒有所謂「原不原諒的問題」,就像殺了人再請求原諒一樣,無濟於事。

NCC官員解釋,當時TVBS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於廿天內更正新聞,並取得利害關係人(鴨農)諒解,因此沒有裁罰,同時當時利害關係人(鴨農)也未向NCC檢舉。

盼政府出面 向T台求償

NCC的說法,鴨農聽得「霧煞煞」,蔡義德指出,當初TVBS錯誤報導是事實,主管機關必須有承擔責任的勇氣,如果法規不足,就必須修法改善,而不是把責任推給鴨農。

事件爆發後,TVBS緊急補救,製播「台灣好鴨」系列報導,農委會為了搶救鴨價,也自掏腰包請民眾免費吃薑母鴨,但蔡義德與賴振松均表示,儘管TVBS向鴨農道歉,但傷害已經造成,後續報導根本於事無補,因為鴨肉旺季已經過去,買氣並未見大幅回升,畢竟媒體是強勢、鴨農是弱勢,無所謂原不原諒的問題,他們只能被迫接受,也期待政府能夠協助,向TVBS爭取賠償,求一個公道。

據中華民國養鴨協會統計,TVBS不實報導瀝青鴨事件造成鴨農及農委會損失達一億二千餘萬元;蔡義德表示,光是家族就損失二、三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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