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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VBS也要付費?/收視戶頻道選擇權
■ 柯金德 TVBS電視台唱衰台灣早為台灣民眾反感,除了製造假新聞,甚至淪為黑道恐嚇台灣人的宣傳管道。面對如此惡質的頻道業者,收視戶只能消極地不看抵制,卻也無可奈何。因為有線電視法的基本頻道收視費的上限六百元,頻道多達一百多台,儘管不看但每月所付的收視費卻仍包含購買TVBS頻道的費用,這也是為甚麼TVBS儘管品質不佳,卻還是能夠繼續生存。因此,修改有線電視法降低收視費,還給收視戶更多的頻道選擇權,才能有效抵制TVBS等惡質的泛統媒體擾亂台灣。 台灣有線電視可說是民眾的生活必需品,也是社會資訊的來源之一。然而這攸關台灣民眾日常生活的事業,卻成為財團的壟斷事業,各縣市多為一或二家,至多不超過四家。大多數業者的收視費都達到上限,即每個月六百元,業者提供上百台的頻道,不管喜不喜歡、想不想看的頻道都包含在這收視費內,收視戶的權益全然被漠視。 事實上,大多數的民眾習慣固定收視的頻道不會超過廿台。如果業者提供包含新聞、體育、娛樂、知識、幼兒等約廿五個頻道為基本收視單位,收視戶每個月僅需付出目前收視費的三分之一或是一半的費用,每增加一個頻道再多付部份費用,收視戶可以選擇自己需要的頻道再付費,如此一來,收視戶即可以自己的選擇權來監督業者提升品質,抵制惡質的頻道業者。 今日TVBS自製黑道恐嚇影帶,刻意製造台灣治安亂象,若不是因為警方生疑著手調查,TVBS主管也不可能主動處理並道歉。況且若非TVBS高層的意識形態主導,基層記者豈敢主動配合,然面對如此嚴重瑕疵的頻道業者,主管當局也只能罰錢了事,對於提升頻道品質根本沒有助益,尤其在NCC以政黨比例組成的情形下,NCC委員真敢作出停播處分嗎? 因此,唯有還給收視戶頻道選擇權,透過收視戶自由選擇頻道,收視率低的惡質頻道廣告客戶自然相對減少,才能有效淘汰品質不良的頻道。 (作者為有線電視消費者聯盟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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