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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曲獎語言分獎項 歌手贏得不痛快:「讓我們跟伍佰一較高下」
〔記者謝文華、段子薇/台北報導〕「金曲獎不適合以『語言』做為獎項分類!」包括曾入圍或獲得金曲獎的顏志文、謝宇威、劉劭希、林生祥都認為,這會讓外界誤以為,客家音樂是實力不夠才需要被保護,客家音樂人贏得不光采也不痛快。「為何阻擋我們與伍佰、江蕙、紀曉君一較高下?」 金曲獎從第三屆起,將最佳演唱人獎項區分為國語、方言演唱人兩個獎,主要是當時各方反映香蕉、芭樂無法比,不如就分開競賽! 為強調台灣擁有多元文化,第十四屆把最佳方言演唱人獎細分為最佳客語、台語、原住民語三個演唱獎;第十六屆另將「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也一分為三,即最佳國語、客語、台語演唱專輯獎。 「我們了解政府的美意,但『愛之適足以害之』。」拿過三屆金曲獎的林生祥說,金曲獎他最不想拿的就是「最佳客語演唱專輯獎」與「最佳客語演唱人獎」,因對手不多、不能和其他語言的專輯與歌手競爭。他認為把獎項拆成國語、客語、台語、原住民語,對各種語言的歌手都不公平,也削弱任一獎項的質與量。 回歸各語言音樂 同一天平競爭 謝宇威、顏志文亦表示,設「方言」獎基本上就矮一截。曾擔任金曲獎評審的客家音樂人黃連煜說,階段性的鼓勵意義達成後,其實可以回歸各語言音樂在同一天平上競爭。 顏志文、劉劭希、謝宇威都認為,葛萊美獎等音樂大獎都用音樂類型來分獎項,現階段的台灣音樂生態不一定可行,但能因此鼓勵多元創作。而且,用語言分,難道「客家山歌」與「客家搖滾樂」能一起比嗎? 新聞局回應表示,每年典禮結束都會廣納各界意見,召集評審委員開多次檢討會議,「但每個人意見都不同,很難讓人人都滿意。」 有官員私下說,以語言區分獎項所引發的爭議,幾乎年年被討論,怎麼做都有人抱怨,如果獎項以音樂屬性區分,屬性該分多細?在台灣音樂專輯數量劇減的情況下,競賽人數會不會只有小貓兩三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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