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萬億:國家語言立法 挽救消失的母語
 | | 為了讓各種語言受到尊重,行政院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包括國語、閩南語、客家話以及原住民語等,全都列為國家語言,行政院長蘇貞昌(左)昨日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是文建會的提案,他認為台灣本來就是個多元社會,他支持各種語言的地位都應該平等。(記者趙世勳攝) |
〔記者王貝林、彭顯鈞/台北報導〕對於聯合報報導行政院研擬「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是要「去國語化」,主導立法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昨強調,國家語言源自族群、官方語言則是為溝通方便,兩者並不相等;該法立法目的在挽救瀕臨消失的族群語言,並非要訂定官方語言,當然也不致影響官方語言,希望媒體報導「勿心存惡念」! 蘇揆:各語言平等 沒有去國語化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也在立法院反駁此報導,強調根本沒有這回事,呼籲外界不要只看一個影,就一大堆論述。他認為,國家應有共同語言,以尊重並保護各母語不致消失,「這是非常對的事!」 林萬億受訪表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一年的報告中,將台灣列入「母語即將瀕臨消失的地區」,因為像鄒族、甫正名的薩奇萊雅族等原住民語言已快要失傳;立法後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都定義為國家語言,明定國民有公平使用權,不應遭排斥或限制,並明定政府對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應訂定「復振計畫」、鼓勵製播相關廣電節目,協助這些語言繼續發展。 他強調,國家不一定要定官方語言,但不能以官方語言貶抑其他語言變成方言,甚至壓抑其發展。他說,教育部一九八三年就曾訂定「語文法草案」,客委會、原民會乃至中研院也都曾有相關立法草案,後來才整合成「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他說,台灣所說的「國語」,新加坡稱為「華語」,中國說是「普通話」,名稱雖然不同,但既已在台灣自然存在,沒必要刻意不使用它,畢竟大家都吃過威權時代以政治力不當打壓台語的痛苦,不宜重蹈覆轍,倒是日漸消失的其他「國家語言」,更值得大家關心,不應凡事都用政治角度考量。 蘇揆在立院答詢時則表示,各種語言都應該平等,也應受到尊重,所謂「去國語化」,根本沒這回事,也沒聽過。 國民黨立委蘇起質詢時認為,民進黨政府此舉與搞正名一樣是操弄族群,也以印度為例,認為多種官方語言,只會增加困擾。 不過,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表示,該草案是以文化保存為立場,絕不是去國語化,草案將語言和語文分開,原住民語、客語和閩南語都列為國家語言,要以文化保留的角度予以推廣,並無去除哪個語言的問題。
首部官版三母語辭典 五、六月公布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相關工具已同步齊備。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費時三年、投入近百名人力編訂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將在五、六月陸續公布於教育部網站的線上電子辭典。 國語會自八十三年至今已完成「重編國語辭典」、「國語辭典簡編」、「國語小字典」、「異體字字典」及「成語典」五部線上華語辭典,被視為正體字研究的重要工具書。 國語會表示,配合中小學推動鄉土母語,坊間各教材充斥,令老師莫衷一是,國語會即展開客語、閩南語、原住民語的資料整理工作。國語會表示,進入收尾階段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線上版,收錄十一萬六千五百筆常用字詞,採台羅拼音,兼註南北、鹿港、宜蘭等地區腔調;「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採通用拼音,收錄一萬五千筆,亦將並陳各種發音;「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則包含十三族、四十三種語言,因原住民語缺乏文字,搜羅不易,將先公布一千五百筆常用歷史文化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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