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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管老師教?
■ 蔡田 報載,台北市某著名國中的一個班級,從上學期期末至這學期迄今,每天幾乎都有家長全天候輪班進駐,任課老師只負責教學,至於學生秩序的管理與維持,則交由坐在後面的輪班家長全權處理,這種「管」、「教」分途怪現象,實在不足取。 教師法中明定,教師負有管教學生的「職責」,這項職責不能分離,更無法拋棄,無論該班級當初的起因為何,親師間的協調默契如何,家長長時間進駐到教室裡,擔負起學生秩序的管理與維持,不但「名不正,言不順」,而且置教師專業於何地?學校行政單位應立即出面予以勸阻。 教學是專業工作,教師必須具有專業的能力,一旦教師在教學或管教、輔導學生等專業行為方面產生困難,應該尋求學校同儕或是行政單位的協助,而不是請求家長進駐班級,負責管理與維持學生秩序;家長是學校最佳的教育合夥人,親師之間必須親密聯繫、密切配合,孩子的教育才能事半功倍、成效顯著,但家長輪流進駐班級,管理班級秩序,不是親師合作的良好典範,而是踐踏教師專業的行為。 班級經營是身為教師最基本的職責和能力,明星國中出現老師只管教學不管學生的怪異現象,令人匪夷所思,當事者的任課教師、學校行政單位和教育主管機關應該予以重視,並深切檢討反省,回歸教育專業應有的作為,才是可長可久、正常正確的表現。(作者現任國小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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