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
新聞查詢
今日要聞
服務專區
字型: 我要看推薦 對本新聞發言 友善列印 新聞轉寄
推論有爭議 警政署尊重判決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闖紅燈認定爭議,警政署交通組表示,車輛超過停止線時,也有可能是黃燈,警員舉發時,最好是實際目測,以免產生爭議,故警政署對法官裁定表示尊重。

交通組表示,通常警員取締闖紅燈,除科學器材舉發外,也可直接目擊號誌,從紅燈去認定駕駛人違規,除非取締違規紅燈右轉,警員是站在橫向車道攔查,便從綠燈號誌去認定直向車道為紅燈,依此開單告發。

交通組進一步解釋,闖紅燈是剎那間的行為,車輛超過停止線的過程中,若是黃燈,必須繼續通過,因此警員舉發時還是必須實際目測到車輛於紅燈時闖過停止線,才能避免爭議。

本件個案中,既然警員承認未看到前段車輛實際進入路口闖紅燈,僅看到後半段,法官認定免罰,警政署予以尊重。


〔網友投票推薦〕你認為這則新聞:
值得推薦 還可以 沒什麼

 
未目擊闖紅燈罰單無效
推論有爭議 警政署尊重判決
出庭3次扣薪6000 為清白她甘心
案子特別 審判長親赴現場勘查
▲TOP 
相關新聞 
連搶5加油站 飛車雙盜落網
未目擊闖紅燈罰單無效
第4波掃黑 8治平對象到案
樂透今彩 雙雙摃龜
橫渡黑水溝 1划手失聯
德鴻發號匯百萬保金 日本釋回
陳明文光碟案 台籍寶哥是首腦
偷吃葡萄 10多年後道歉還錢
惡匪搶超商 顧客還在看報紙
我要投稿關於我們隱私權政策聲明
自由電子報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2007 © The Liberty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