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廠商 被控剝削勞工
 | | 部分生產奧運指定商品的中國廠商,被國際勞工團體指控嚴重剝削勞工權益。圖為一名女子行經販賣北京奧運商品的商店。(歐新社) |
〔編譯魏國金/綜合十一日外電報導〕國際性勞工權益組織「公平競爭聯盟」(Playfair alliance)十日指責,四家生產北京奧運提袋、帽子與文具等產品的指定廠商,雇用年僅十二歲的童工、強迫勞工一週七天、一天工作十五小時,並壓低工資以提高利潤,「嚴重違反勞工權益」。
國際奧委會訂於十二日在倫敦就二○一二年奧運事宜召開會議前夕,由英國總工會、國際工會聯合會等組織共組「公平競爭聯盟」,發表「奧運勞工權益項目獎牌掛零」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嚴重違反基本勞動標準的行徑,包括成人薪資僅及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雇用年僅十二歲的童工,」此外,勞工也被指示對薪資、工作情形說謊。
英國總工會秘書長巴伯表示,在生產奧運指定商品的過程中,無法實踐公平的僱傭環境,是奧運的運動醜聞,他說︰「兒童與成人勞工被嚴重剝削,致使無恥的雇主能斬獲更大利益,他們的行為使奧運理念蒙羞。」
國際工會聯合會秘書長賴德也指出︰「如此嚴重違反國際勞動標準的事件,竟發生在奧運核准工廠,是整個奧運運動的恥辱。」
國際奧委會表示,他們不會直接管理相關商品公司,然而奧運主辦城市應該根據公平的勞動標準行事。北京奧委會十一日指出,為了維護奧運運動與北京奧運的聲譽,將嚴厲打擊不法;問題嚴重者,將取消特許生產廠商的資格。
其中有一家是台商
被點名的廠商,包括台商經營的利奇文教用品公司。報告說,在生產線發現二十名童工,「他們在學校放假時受雇,並從早上七時三十分工作到晚間十時三十分,他們的工作與成人相同,被迫加班,犯錯時罰款嚴厲,而薪水不到最低工資的一半,而且廠方並未與其四百名員工簽訂僱傭合約。」
報告也指出,深圳飛達帽業公司三千名員工的薪水,僅有最低工資四十五%,「全體職員被指導如何對外來督察員說謊,透露實情的員工將被開除,遵循公司『回答守則』者,則獲贈獎金。」
報告提到的四家公司全都否認指控。利奇公司表示,員工的基本月薪是七百元人民幣,該公司並無僱用童工。飛達帽業說︰「公司員工都享有非常好的生活環境與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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