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發生在去年12月的真理大學女學生性侵案中,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的系主任黃坤得,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黃以爛醉如泥辯指無犯意,向法院聲請鑑定證明,合議庭裁准,目前交由台大醫院安排時程鑑定中。
同案被控強制猥褻另名女學生的澎湖科技大學系主任吳政隆,因獲被害人及其家屬諒解,檢方將其送交鑑定,認定其犯行屬酒後偶發,給予為期2年的緩起訴,條件則為捐款20萬元並接受1年半的心輔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