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斃豬列管 環保署遲疑
 | | 農委會希望把目前上網申報列管的養豬場規模標準下修。 |  | | 消基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教導民眾如何選購豬肉,豬皮上應蓋有「屠宰衛生證明」紅(紫、藍亦可)色戳章,而攤位上須掛有當天屠宰證明書。 |  |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日表示,兩年前發生過讓人恐慌的斃死豬肉事件,兩年後又發生一次,而且還是由同一位檢察官在同一地點發現,「政府是睡著了嗎」?叫人無法接受。 |
要農委會先與豬農協商 〔記者鍾麗華、施曉光、邱燕玲/台北報導〕農委會、環保署與衛生署昨天針對斃死豬問題,召開跨部會聯繫會報,農委會希望環保署把目前上網申報列管的養豬場規模,從三千頭下修成兩百頭,但環保署擔心豬農反彈,僅表示願意調整,要求農委會須先與養豬戶協調。 消基會籲建立履歷制度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痛斥,斃死豬戲碼,年年都要上演,呼籲農委會應立即推動「肉品履歷制度」,建立制度,解決問題。 目前斃死豬管理方式,是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處理,即把斃死豬當成「事業廢棄物」,環保署要求三千頭以上的養豬場必須上網申報處理方式,以便及時追蹤,三千頭以下則是自行填寫處理紀錄,供環保、農政單位抽查。 根據農委會統計,全國有一萬兩千家養豬場,如果環保署能列管兩百頭以上的養豬場,預計可納管九成四的豬隻。農委會說,將邀集養豬團體協商,希望透過養豬社團協助養豬戶網路申報控管斃死豬。 但環保署說,在前年底、去年初,該署曾計劃納管一百頭以上的養豬場,卻遭到養豬戶、養豬協會的反彈,認為豬農年紀大,不會上網申報,在各方的壓力下,整個計畫暫停。環保署也說,該署稽查人員要管的事太多,還包括其他的事業廢棄物,人力實在有限。 昨天會議結論包括加強依法裁罰、道路攔檢、違法屠宰查緝、推動豬隻生產履歷制度等措施,內容多屬宣示性。官員坦承,事實上,斃死豬最大問題,還是在於目前並沒有要求一律進入化製廠處理,豬農可以選擇自己掩埋、焚化、填寫處理紀錄簿。 而且即使清送斃死豬到化製廠的集運車都裝設了GPS衛星定位系統,一旦發現車輛行車路徑有問題或不當逗留,就會加以注意,但不法業者會串連「跟車」,然後邊開車邊「丟包」,就能避開GPS監控,將斃死豬偷偷運出。 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昨天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指示法務部徹查是否有人為操縱,衛生署應查驗傳統市場和超市肉品,農委會要了解是否有不肖業者與不法集團勾結,希望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早日查個水落石出,讓消費者安心。
成豬死亡險 擬全面強制納保 〔記者施曉光、鍾麗華、詹士弘、侯千絹/綜合報導〕農委會官員指出,為避免養豬戶擔心血本無歸,拋售斃死豬,考慮全面推動「成豬死亡保險」。不過,雲林縣長蘇治芬指出,五十至三十公斤的中豬還有剩餘價值,卻未納保,成了漏網之豬,應一併開辦保險。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英豪指出,成豬死亡保險以五十公斤以上的「成豬」為基準投保,每頭死亡理賠一千二百元,相當於豬肉市場價格,今年要在十八個縣市推動,預計將有六成、五百七十萬頭豬納保。
黃英豪表示,目前尚未強制養豬戶保險,考慮未來全面推動時,如果養豬戶不將豬隻納保,農委會將予以控管。
雲縣長促辦中豬保險
蘇治芬說,雲林縣已執行成豬保險,所有養豬場的斃死豬都得進入化製廠焚化,不得自行處理,但仍有斃死豬外流,為了要填補監控漏洞,中豬保險有其必要,因為五十至三十公斤的中型斃死豬有三百至四百元的價值,她強烈建議中央開辦中豬保險,減少斃死豬流出的誘因。
黃英豪表示,五十公斤以下豬隻肉少,價值相當低,流做斃死豬多是成豬,因此農委會目前沒有規劃納保。
屏東縣農業局認為,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可收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的功效,養豬場為申請理賠,會主動配合填具相關資料,交付集運業者及化製廠,以請領相關費用,集運業者不易有偷天換日的機會。
「納入小型業者 有助防弊」 〔記者葉永騫、侯千絹、詹士弘、李靜芳/綜合報導〕如何杜絕斃死豬?中央還拿不出一套對策,雲林縣長蘇治芬指出,如果能將養豬場斃死豬全面納入事業廢棄物申報管制,並將列管的養豬場由以往三千頭以上下修至兩百頭,加強對豬場的管制,應可大大降低斃死豬流用的可能性。
蘇治芬以雲林縣為例指出,目前雲林共有一千七百八十場養豬場,兩百頭以上的養豬場就有一千二百七十場,佔了其中的三分之二,如果處理斃死豬不僅要填三聯單,還要上網申報,可確實掌握豬隻的流向。
建議設電話通報系統
屏東縣農業局則建議建立電話通報系統,讓源頭的養豬場以電話語音系統通報斃死豬的清運數量,主管機關自然可從養豬場、集運業者與化製廠做三向查核,集運業者便無上下其手的機會。
屏縣促堵集運漏洞
不過,一旦小豬場都列管,第一線稽查人員反映人手不足。屏縣環保局指出,現僅針對養豬頭數三千頭以上的四十二戶進行不定期稽查,以現有的人物力要針對兩百頭以上的養豬戶每年進行一次稽查,力有未逮。屏縣農業局表示,稽查只能治標,且集運過程有漏洞,集運業者若以多報少,不易察覺。
稽查之外,檢調建議以重刑嚇阻。農委會醞釀要修正現行畜牧法,由現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屏東及雲林地檢署都表肯定。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現在販售斃死豬的刑責因為較輕,因此法官在審理時都以輕罪處理,很容易裁定交保。雲林地檢署檢察長何明楨表示,檢調偵查期間要取得屠宰與販售斃死豬行為的有利證據,相當不易,要能證明有明顯故意犯行者,在證據取得上更顯困難,因此對於好不容易能定罪者加重其刑處罰無可厚非。
重罰速審避免再犯
承辦查緝斃死豬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裕峰指出,刑罰加重以外,司法能發揮作用的空間,在於案件偵查與起訴後審查期間,法官如果能對於有反覆犯行之虞的被告給予持續延押,並積極讓該款案件儘速審結判決,避免交保後重操舊業,這樣才能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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