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橋邊盜採 就地賣砂
 | | 警方發現數個疑似盜採砂石的坑洞,盜採者還用廉價紅土填補坑洞。(記者張瑞楨攝) |  | 警方查獲的疑似盜採砂石處,就位於高鐵烏日站附近高架橋墩旁。(記者張瑞楨翻攝)
|
囂張!碎石機直接擺現場 〔記者張瑞楨、陳建志/中縣報導〕3日晚間,台中縣警方偵破一個涉嫌盜取砂石的集團,逮捕7名現行犯,令人驚訝的是,盜採處位於高鐵台中站旁筏子溪上游500公尺,坑洞距高鐵鐵軌高架橋墩不到10公尺,還將洗選與碎石機放在現場,淘洗級配砂石直銷土木包商。 偵辦本案的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烏日警分局還發現,主嫌黃戌奎曾任高鐵土石工程包商監工,且盜挖坑洞距離橋墩很近,砂石直接堆置於高架橋旁5公尺,一旦持續盜採下去,可能危及橋墩與公共安全。 高鐵公司認不影響安全 不過,台灣高鐵強調,平時都有路巡人員進行安全巡視,高鐵路權是以軌道中心樁為界,向左右各延伸9公尺,盜採地點距離高鐵橋墩有50公尺,不在高鐵路權內,距離遙遠並未危及橋墩安全。 一個多月前,警方開始跟監上述盜採集團,因集團設有「哨兵」,遲至前天才收網,當場逮捕涂信成(47歲)等7名卡車、挖土機司機及操作員,並陸續傳喚主嫌黃戌奎(44歲)等6人,以及2名陳姓地主。 警方查扣挖土機、卡車共8輛,令人驚訝的是,現場還有2部碎石機與大批砂石;查扣的帳冊顯示,近3天開採量達1207立方米,一般而言,盜採砂石都先將砂石運至隱密處,或私下轉售砂石場,再經淘洗碎石等程序,變成級配砂石才能轉售給土木包商,但該集團竟直接將碎石機等設施放置現場,部分砂石甚至直接運往后里中科鋪設道路。 7現行犯移送法辦 更令警方吃驚的是,現場有2個直徑、深度約5公尺的坑洞,還有數個坑洞已覆埋廉價紅土;黃戌奎聲稱,他向地主承租土地,有契約書為證,開採砂石應無違法之虞;地主則表示,僅出租土地,不知對方用來開採砂石。 警方先將7名現行犯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黃嫌等人將依竊盜罪嫌函送,並請縣政府依「土石採取法」處罰,可處10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