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保管遺失物 滴水不漏
 | | 警察機關保管遺失物品的保管箱,具有恆溫、除溼功能,還和槍彈放在一起,嚴禁無關人等靠近。 (記者楊培華攝) |  | | 曾有人撿到腳踏車送到警局招領,警方細心保管,還在腳踏車上註明遺失物不得亂動。(記者楊培華攝) |
〔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警察機關受理拾得遺失物,除了由專人保管,放置的處所也都有24小時保溫、除溼功能,基隆市部分警察機關乾脆把保管處所設在槍櫃旁,除專人不得擅自打開,碰到現金、金飾等財物,還由不同單位負責登錄跟保管,務必讓失主完整無缺領回失物。 警察機關受理代保管的拾得遺失物,大部分都是皮包、證件,但也曾有計程車司機在車上撿到價值4、5萬元的金飾等,甚至還有人在路上撿到腳踏車送到派出所;市警局表示,不論價值為何,警方都會善盡保管的責任。 貼封條 有專人保管 依市警局保管拾得遺失物的規定,每件物品都會放入專屬信封貼上封條,再置放在具有恆溫、除溼功能的儲藏櫃,儲藏櫃門24小時上鎖,只有負責保管的員警才有鑰匙,必要時才打開儲藏櫃,其他人一律不能接近;而現金、金飾等貴重財物,還與一般遺失物分開保管,一般都會由2個單位分別負責上網登錄公告及保管,以免發生疏失。 防疏失 擺在槍櫃旁 有的警察機關為妥善保管遺失物,乾脆把拾得遺失物儲藏櫃,就設在槍櫃旁邊,只要有人打開槍櫃,警鈴就會響起,避免有人接近,以求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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