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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公投辯論/立院擁調查權 兩派交鋒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中選會昨繼續舉辦「反貪腐」公投案辯論會,代表正方的前監委葉耀鵬認為,讓立法院有調查權,是匡正憲政不足。反方代表東吳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質疑,這是用反貪腐之名,行政黨私利之實。
葉耀鵬︰匡正憲政不足
辯論會首先集中在是否應讓立法院有更多的調查權。葉耀鵬強調,這無關乎藍綠與政黨對抗,而是站在立法與行政之間的關係。尤其當許多民主國家國會都擁有調查權,台灣應做此立法來匡正憲政的不足。
葉耀鵬還說,反貪腐公投的另項小菜,就是對於行政領導人,追償與懲罰貪污所得。
對此,徐永明直指,這是讓立法院「擴權」的公投。經過七年的朝野內鬥,立法院並不是權力太小,包括當初軍購案卡在少數立委無法通過,還有在野立委從刪減總預算到進一步「凍結」,造成國家經濟成長受到影響。
徐永明說,很多民眾認為台灣立法院的權力已太大。大法官五八五號的決議文也說,國會調查權不能違反權力制衡原則。眼前已有多少立委被起訴,如還賦予調查權,等於「肉包子打狗」,將更會箝制司法權。
徐永明︰無異立院擴權
徐永明還說,沒有人會反對「反貪腐」,但適當機關應該在司法單位。不是以其為名,行立法院擴權之實。要做到反貪腐可進一步陽光立法、成立廉政公署,立院擴權不僅緣木求魚,更有暗度陳倉,替特定政黨背書之嫌。
葉耀鵬則反駁說,如期待司法反貪腐,他對小法官有期待,但難以期望大法官。他並澄清所謂國會調查權,可看成資訊透明與取得,不是要侵犯司法機關的審判權;而這也是在民事與刑事責任外,進一步釐清行政與政治責任。
葉耀鵬說,國會調查權不是由個別立委,而是一種集體行使,並監督錯誤決策。大家不要當成是「洪水猛獸」。
一權獨大 誰敢惹立委
不過,徐永明駁斥說,之前國親立委為了一位「顏姓立委」修選罷法,同意三審定讞才取消參選資格,正說明一位立委的影響力已擴及整個國親立委。將來席次減半後,還有誰敢惹立委,如再加上調查權,勢必一權獨大。
至於監督錯誤決策說,徐永明也說,決策是對或錯,與貪腐與否是兩回事,這應透過選舉來公決。
徐永明另強調,總統或地方行政首長最多兩任,但立委卻可「選到死」,沒有任期限制。這也是為何有些人不敢「講真話」;反正陳總統最後會下台,但這些被起訴、有爭議的立委則可能選上。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才去輔選那些遭到起訴、甚至因職棒簽賭案被起訴的黨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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