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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見不平
■ 王乾任 某單位來施工挖掉一塊,然後補起來;隔沒多久同一個地點,又有另外單位來施工,再挖掉一塊,然後再有單位來補起來。就這樣挖挖補補,放眼台北市,有哪一段路是平的? 如今已是電腦化、網路化時代,政府相關單位還能以各單位自行其是為理由,放任這種重複對同一區塊施工的不便民,甚至是浪費行為發生嗎?為何不能建立一套協商機制,統一在同一時間施工;即便真的不能,那麼施工品質能否好一些,不要全都是一些凹凹凸凸,有補就算了事。 前不久有一則新聞表揚一個淡江大學學生,因為他總共向台北市政府通報了三千多件道路毀損與待修復路段。筆者想的是,該生的確值得嘉獎,然而,相關單位或人員是否也該懲處?(作者為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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