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新聞查詢
今日要聞
服務專區
字型: 我要看推薦 對本新聞發言 友善列印 新聞轉寄
「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右)及秘書長林佳龍(左)昨召開記者會,對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表示無法茍同,林還說判決書寫的像是馬的答辯狀。(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李欣芳、黃忠榮、陳曉宜、劉榮、特派記者王貝林/台北、雅加達連線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痛批馬英九「貪污就是貪污」,強調在罪證確鑿下,馬竟然還被判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籲檢方立即上訴,二審速審速決。

二審改判 民進黨有信心

黨秘書長林佳龍質疑,這份判決書就像馬的答辯書,看完判決書後,結論就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這種偏頗的判決,未來上訴改判機會很高,民進黨有信心二審會改判。

謝:不評論國內事務

人在印尼參訪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則不願對此回應,僅表示他在國外從事外交工作,不評論國內事務。

游錫堃表示,在馬英九罪證確鑿下,法院卻做出無罪宣判,台灣司法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顯示轉型正義仍需進行。至於馬一審判無罪,是否意味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也可解套,游說,只要採取公平、一致的審理標準,相信任何人都會坦然接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馬有罪或無罪,這件事從來就不會是民進黨選戰的主軸,馬在特別費案中說辭前後不一,誠信破產,雖然司法上獲判無罪,但在政治人格上已被判死刑。

舉發馬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表示,她完全無法接受馬無罪的判決,凡是痛恨貪污的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馬英九特別費有假發票、買女性內衣等私人用途,罪證確鑿怎麼會無罪?

未領完者 難道應補差額

謝欣霓質疑,如果特別費可以私用,那過去特別費全部未領或是未領完的人,政府是否要補給他們?她將在立院提案,要政府將過去未領完、未支領特別費的部分,發差額補給這些人,因為依法官的判決,特別費無異是薪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痛批馬公然說謊,她拿出去年九月十八日第九屆第八次大會總質詢的議會公報,上面清楚載明,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接受質詢時指出,特別費是公務使用的費用,現在為求脫罪,卻又說入了帳就是他的錢,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一個說謊的人,如何當總統?


〔網友投票推薦〕你認為這則新聞:
值得推薦 還可以 沒什麼
▲TOP 
相關新聞 
侯寬仁:法官幫馬犯行合理化
馬英九:虛耗應該到此為止
馬論點 合議庭全接受
偽造文書判刑 余文將上訴
馬案上訴否 北檢內部有歧見
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上)
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下)
「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少了悲情牌 馬面臨全盤檢驗
謝志偉痛批積非成是 困擾官箴
吳伯雄欣慰拭淚 王金平道恭喜
回首頁我要投稿關於我們隱私權政策聲明
自由電子報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2007 © The Liberty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