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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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案上訴否 北檢內部有歧見

〔記者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對於是否上訴,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內部出現歧異,北檢公訴團隊與不少檢察官認為「一定要上訴」,但北檢官方說法十分保留,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代表發言時,謹慎小心地說:「將等收到判決書仔細看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台北地檢署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惠敏也說,考慮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檢:只有法官不知什麼是公款

黃惠敏抨擊,馬案合議庭完全採信辯方觀點,還以宋代公使錢說法貫穿整篇判決,替馬英九找到無罪理由,且院方在審理期間對檢方態度很差。

黃惠敏說,全案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她依職權從事法律工作,不會考慮政治立場問題,不過,判決書中出現一些奇怪名詞,例如合議庭認為「特別費需因公支出,卻不能因此推論馬英九知道屬於公款」,甚至還說「檢方沒有對公款定出意義」,說法與辯方完全相同。

檢方質疑「難道連公款或私款這種常識還要定義?恐怕只有法官才不知道什麼叫公款」。

提公使錢 檢虧院方國學深厚

合議庭在判決書中,特別提到宋朝的「公使錢」,做為特別費可納入薪資的歷史沿革依據,引發檢方抨擊,黃惠敏認為,合議庭雖引經據典找到「公使錢」說法,但又說馬不知道屬於公款,院方這樣的見解「不但獨到,顯然還出現矛盾」。檢方略帶挖苦地說,只能說合議庭的國學修養深厚,「大概有法官或家人在當老師」。

黃惠敏並指出,合議庭既然認定吳麗洳筆錄不具證據能力,何必畫蛇添足,又在判決書中批評侯寬仁任意以司法權介入查帳,難道檢方對於犯罪嫌疑人,沒有主動調查的權利或打擊犯罪的使命?合議庭的判決內容,處處與侯寬仁意見相左,甚至充滿敵意。

負責論告的公訴檢察官侯少卿對於判決結果,不願多談,但難掩落寞神情,目前她仍在新婚期,但蒞庭前後卻得經常熬夜加班,她將在本月二十九日調至新竹地檢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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