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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個新而獨立且優質的國家
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六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至今即將屆滿三十週年。十二日(週日),長老教會將於高雄舉行遊行,為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而走。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美國與中國簽署建交公報,這是繼一九七一年聯合國驅逐蔣介石代表之後,台灣面臨的重大外交衝擊。「人權宣言」發表當時,正值美國總統卡特積極進行與中國建交,國務卿范錫銜命訪問中國磋商相關事宜。長老教會核心人物遂在擬好遺書之後,發表「人權宣言」。 「人權宣言」要求卡特總統,與中國建交時應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它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當時人口)」。最迫切的是,它要求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此之前,長老教會還曾發表過兩項重要宣言。一是一九七一年底,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前,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主張「人民有權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二是一九七五年底,美國總統福特訪問中國前,呼籲政府「突破外交孤立困境」、「為了消除省籍黨籍之差異,不應存有彼此之優越感,國民應享有權利與義務平等之機會」等。 三十多年過去了,長老教會歷次宣言內容,一一在民主改革中實現了。可見,長老教會的主事者,對台灣前途的高瞻遠矚。另一方面,長老教會對台灣民主化多所貢獻,卻付出了自我犧牲的代價。由於「人權宣言」觸怒蔣氏政權,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爆發,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及多位幹部,遭到牽連被捕入獄。 台灣的長老教會,根源於一八六五年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來台。在歷史發展中,長老教會在神學的基礎上,認同台灣這片土地,在爭取人權的事業中,堅持「焚而不毀」的精神。這些在今天看來,已經是十分平常的事了,但回顧當年蔣氏政權的宗教打壓,包括沒收羅馬字台語聖經,便可看出長老教會的台灣之愛有多深。正因如此,即使在政權輪替之後,長老教會仍不改批評時政的本色,對執政的民進黨提出諸多針砭,希望社會公義終能如水之就下。 此時此刻,長老教會舉行遊行,為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而走,不僅是回顧更是前瞻。最近,美國表態不支持台灣舉辦入聯公投,陳總統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之申請函則遭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直接退回,而民進黨正在草擬正常國家決議文。凡此,都與併吞台灣與終極統一的圖謀針鋒相對。在這種局勢下,「人權宣言」所楬櫫的,「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更可以作為當前台灣主權運動的標竿。 一九八七年以來,解嚴、終止動員戡亂、總統直接民選、國會全面改選、廢省、本土政權成立、終統,這些民主改革的里程碑,台灣都一步一腳印地走過了。然而,台灣迄今仍未能以正常國家的身分,有尊嚴、有國格地參與國際社會。之所以如此,問題就出在台灣雖然歷經民主化,卻還沒有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糾葛於一中原則的中華民國殘象,依舊死纏著台灣及二千三百萬人。 而這,正是本土政權的首要課題。本土政權捍衛台灣,促使台灣走向正常國家,責無旁貸且任重道遠。面對內外挑戰,本土政權務必堅持立場,擺脫中華民國殘象,割除憲法一中腫瘤,並力行改革,落實公義,抗拒中國經濟磁吸,健全台灣經濟發展,給台灣人民一個新而獨立的優質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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