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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綠如何過半
■ 王洲明 昨天本版〈大綠小綠拚過半〉一文,其論點頗有見地。但下屆國會選舉改成單一選區(小選區),學者均認為有利於金牛候選人的樁腳操作。如果綠營能利用執政優勢主導查賄,像日昨行政院已祭出連坐法,縣市警局已繃緊神經,已對賄選產生震懾效應;執政黨更應在立法院新會期提案修改《選罷法第六十八條之二》,讓立委比照縣市議員之缺額也能遞補;如此一來,支持者配合抓賄的動機會更強烈。 如果遞補條款不修改,則立委一出缺,必須面臨補選;而九十四年三合一選後已完成的十五個補選結局,大都由涉賄涉貪之下台者的家屬再度當選,讓抓賄造成的補選失去意義,故修改《選罷法第六十八條之二》應列為當務之急。泛綠要過半,可試著修改遞補條款,並鼓勵本土選民抓賄選! (作者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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