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會 推「自肥」條例
 | | 台東縣議會制訂「台東縣議會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今天將二讀逐條審查。提案的議長李錦慧表示是為議員退職謀福利,並非自肥。(記者黃明堂攝) |  | | 台東縣議會制訂「台東縣議會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今天將二讀逐條審查。(記者黃明堂攝) |
退職慰問金 通過一讀 〔記者黃明堂、范正祥/綜合報導〕國民黨籍的台東縣議長李錦慧昨天在臨時會提案制訂「台東縣議會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任滿兩屆八年者得請領退職慰問金,按年資最多可領六十一基數,按現行研究費標準達四百卅二萬餘元,此案昨通過一讀,不過部分議員私下表示有自肥之虞。 內政部:牴觸中央法律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規定,相關補助項目及標準,須依該條例的規定,條例未規定者,不得編列預算支付,台東縣議會所討論的「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違反「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地方自治條例不能牴觸中央法律,這項費用不合法,不得支領。 台東縣副縣長黃發樓表示,只要此案的法律制訂程序完備,縣府只能配合辦理,至於議員此舉是否「自肥」,不予置評。 縣議長澄清 否認自肥 已擔任四屆議員的議長李錦慧指出,故台北縣議員吳善九遭槍擊身故後只領到七萬元互助金,此事讓他覺得民代很沒保障,從縣長到鄉鎮市長只要任期屆滿就可請領退職酬勞金,同樣是民選公職人員,民代卻一毛都沒有,所以,他明知此案一提會引來自肥質疑,仍勇於提案,凸顯議題,並願坦然面對各界批評。 此案共獲八位議員連署,並在無異議的情況下通過一讀,將於今天二讀進行草案逐條審查。 縣議員黃秋在一讀後向李錦慧質疑此案有違社會觀感,必遭自肥質疑,民眾一定會說「是你們自己高興選議員的」,她表示不會支持此案。 任兩屆八年 就能請領 根據「台東縣議會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草案,縣議員任滿兩屆八年以上者得請領退職慰問金,由縣議會編列預算支應,退職金計算採半年為一基數,乘以每月研究費金額,退職前曾擔任各級民代的年資得合併計算。 目前縣議員每月研究費為七○八九五元,以最低十六基數計算,可領一一三萬餘元,任期達卅年可領最高六十一個基數四百卅二萬餘元。 台東縣議會表示,雖然通過自治條例的可能性相當高,但可預料不被內政部接受備查,而導致無法實施,屆時不排除尋求釋憲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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