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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遺產稅可引導資金回流
財政部日前表示,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方案將在立院本會期六月結束前提出審議,四月起召開公聽會與各界交換意見。財政部已提出多項改革方案,打算將遺贈稅最高稅率從現行的五十%降到二十五%。不過許多專家學者認為,應全面廢除遺贈稅才符合當今之環境,據報目前已有五十多位朝野立委連署修法廢除。
遺產稅被認為是一種彌平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義的稅制。過去沒有人予以質疑,但現在時空已有轉變,因為遺產稅在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演化過程中失去了其課徵的原有功能及公平性,財富萬貫的財團都在生前將大部分財產轉移到免稅國家,而富不足以聘請專家節稅的中產階級反而成為遺贈稅的主要課徵對象。尤其前年香港取消遺產稅條例,加之中國則從未開徵遺贈稅之情況下,我國資金外流香港及中國之情況更形惡化,滯留於海外的財團富賈資金至少已有千億美元以上,甚至有人估計將達四、五千億美元,這也是中國過去成功吸引六千六百多億美元外國直接投資(FDI,其中台資占約一半),這兩年香港景氣回升,股市恆生指數破二萬的主要因素之一。
近年我國製造廠商外移中國之風日盛,在國內激起一股產業空洞化之疑慮,「資金回流機制」雖然喊了六年,但成效無幾,主要癥結便在於中國無遺產稅之機制,香港亦已取消(澳門更早於二○○一年即取消),我有彼無,資金又無管制之情況下,富豪無不為了規避台灣之遺贈稅,將資金轉入包括港澳之中國,成為財管之巧門。顯然只要台灣留有遺贈稅之機制,則不但資金難以回流,且有進一步促進台商深耕中國之負面作用。
有人認為遺贈稅只要調降,即可緩和資金外流。但依人性判斷,此種作法效果無幾,因為隔鄰的香港及中國的遺贈稅是零。我們也認為政府不能以日、韓尚未廢止遺贈稅作為擋箭牌,因日、韓的國家認同至為堅強,且它們沒有講日語或韓語的第二國家(北韓是封閉體可不予討論)。我們不否定遺贈稅是實現社會正義的一種稅制,但要提醒的是,面對客觀的環境,也不能孤芳自賞,為了防止中國、港澳之磁吸,必須做一個最有利於台灣及人民的選擇。
兩年前香港廢除了遺贈稅制,立刻帶動了香港經濟快速的復興與起飛,全面提升了香港居民的所得與生活品質。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相信我國遺贈稅之停徵,同樣不但不會減少國家之稅收,反而有因此帶動國內投資及國內消費之良性效果,連帶使股市恢復過去之榮景,房地產亦必能有更為永續的需求,稅基亦因之擴大。
最近某些學者及媒體一再舉社會公義大旗,反對遺贈稅之停徵,力挺財政部「稅率可以調降,級距可以簡化,免稅額可以提高,但絕對不能廢除」的立場。問題是,面對中國、港澳、紐西蘭、澳洲等之零遺贈稅國家,他們為何又一反過去要求政府「與世界接軌」之主張,反對台灣「在稅制上與港、澳及世界接軌」呢?實令人不解。希望政府為二千三百萬全民的永續發展,認真思考,權衡利弊,起碼在港澳未恢復課徵遺贈稅之前,勇敢而負責地作成停徵的決議,留住國內資金,進而促進資金之回流,有了資金與投資,勞工才有就業機會,商業活動才會活絡,政府才有稅可徵,然後才能再談稅改與租稅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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