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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郵政卸責 寄件者怒擬興訟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讀者向本報投訴「台灣郵政國際快捷郵件龜速,四天郵走一月」,台灣郵政昨天卻將郵件延誤送達原因,指向當事人郵件地址沒有載明系所,當事人陳先生氣憤表示,他以同樣地址寄其他信件都可寄達,台灣郵政如要卸責把責任推給消費者,他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為查證此新聞,記者曾經三度致電台灣郵政郵遞管理處長呂崇德,他親口表示,類似延誤事件常發生,「請當事人不要擔心,一定會寄到」,他還說,如果郵件最後遺失,台灣郵政賠償郵資三百元,但昨天又改口,如果遺失可以賠更多,之前他「誤會記者意思,所以沒有說清楚」。 台灣郵政強調準時投遞率為九十九%以上,但投訴民眾堅持郵局員工向他坦承郵件通常有五%無法或延誤送抵,呂崇德昨天坦承,官方數字是從民眾向台灣郵政客服中心投訴的數字換算,如果加計沒有投訴的案件,準時投遞率恐怕就沒有九成九。 陳先生強調,他不只寄了這封郵件到密西根大學,他還寄了其他入學文件到密西根大學,同樣也是寄到「大學入學許可辦公室」,並沒有標明系所,對方順利收到,這個寄件地址也公布在密西根大學網路,絕對沒有問題。 陳先生向媒體投訴,主要是希望台灣郵政正視海外郵件服務品質不佳,並跟民眾說清楚,郵件到海外,一旦出現差錯,台灣郵政難以掌控,風險須自負。台灣郵政昨天解釋:「該郵件收件人僅書寫大學入學許可辦公室,未詳細載明學校及系所名稱,當地郵局通知收件人招領,對方才延誤收到」,將延誤原因歸咎於當事人地址不清。 呂崇德表示,台灣郵政並沒有將責任歸咎於當事人之意,這幾天會專程拜訪當事人,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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