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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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鴨事件NCC吃案? 廣電基金會曾檢舉

〔記者周富美、黃以敬、曾鴻儒/台北報導〕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昨天發表二○○六年年報大會,與會學者提出NCC元年觀察報告指出,過去一年來,NCC出現行政懈怠、柿子挑軟的吃等問題,一名記協會員接著提到,對於NCC宣稱T台在黑道嗆聲假新聞風波前,沒人檢舉的說詞是公然說謊,就他了解,廣電基金會曾就T台瀝青鴨獨家事件行文檢舉,但NCC卻說無人檢舉,引發討論與關注。

林育卉:TVBS可說是慣犯

廣電基金會執行長林育卉證實上述說法,她表示,廣電基金會曾在一月三日行文給NCC檢舉瀝青鴨事件,並於一月十八日收到回函。依據廣電基金會統計,今年以來,TVBS不僅有「瀝青鴨」報導不實及「周政保持槍恐嚇」的造假新聞,其實在這事件不久之前,TVBS報導受虐致死孩童新聞時,也曾播出受虐孩童長達二十三秒的淒厲慘叫,在在都是違背新聞專業的作法,不僅可算是兩次以上累犯,甚至可說是慣犯。

林育卉說,廣電基金會也在今年一至四月,行文檢舉T台數則新聞處理失當事件,NCC不但沒有處理,並蓄意掩蓋,顯見NCC的行政執行率出現問題,她要求NCC向社會大眾道歉,並重新評估所有檢舉案件後,做出合理的解釋。

台大新聞研究所助理教授洪貞玲則提出,對NCC元年的觀察報告指出,過去一年來,NCC出現行政懈怠的問題,以往NCC只針對廣電節目內容播放色情等違法部分進行處分,但對於新聞造假、置入性行銷等影響媒體公信力的問題,卻不處理,顯見NCC是「柿子挑軟的吃」。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若廣電基金會確實曾行文給NCC檢舉瀝青鴨事件,而NCC卻置之不理的話,NCC必須對社會大眾做出說明,並進行內部調查,檢討相關人員是否有失職責任。

NCC:舉報 在T台更正之後

NCC官員昨天表示,瀝青鴨事件發生後,廣電基金會去年一月三日確曾來函,當天,養鴨協會除了向TVBS抗議,也向NCC舉報;但因為舉報時間都在TVBS做出更正後,對必須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門而言,確實難有使力空間。

官員表示,T台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報導瀝青鴨新聞,衛生署檢查後,二十八日公布檢查結果,證實鴨子去毛過程使用的是松香油而非瀝青,T台在檢查報告出爐,立即做出更正,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此一更正動作,是在期限內完成。

官員表示,廣電基金會去年一月三日確曾來函,當天,養鴨協會除了向T台抗議,也向NCC舉報,但都在T台更正先前的不實報導之後,NCC在法令上找不到懲處的使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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