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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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少女討債 逼裸凌虐再攝錄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20歲男子黃弘斌,涉嫌在某學校廁所,以馬桶刷的刷柄戳一名13歲少女的下體未遂,又逼令少女自戳沒有得逞,最後持手機攝錄少女裸露下體的畫面長達10分鐘,少女在週記中吐露遭遇,導師發現報警將黃送辦。

惡男求刑8年6月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弘斌惡性重大,泯滅人性,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嫌將他起訴並求處8年6月重刑﹔另名涉案的曾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起訴書指出,去年某日晚間,黃弘斌在一家網咖前攔下年僅13歲的被害少女,以她積欠其女友5000元及她弟弟盜用其線上遊戲帳號為由,恐嚇少女跟他走。

當時因還有曾姓少年等人將她團團圍住,少女心生畏懼,只好隨黃弘斌到附近的某學校,但遲遲無法交代何時還錢,黃竟與曾姓少年拿起手上的紅茶、綠茶各一杯,倒在少女頭上,曾姓少年並出手毆打她的頭部,黃弘斌隨後喝令少女進入廁所內。

檢警調查,黃弘斌逼令少女脫光全身衣物,與曾姓少年各持一把馬桶刷,強迫少女打開雙腿,曾姓少年並持刷柄打她的大腿,意圖以刷柄戳入她的下體,少女抗拒,兩人仍不罷手,要求少女持刷柄自戳,少女仍不從。

黃弘斌又命令少女坐在廁所的台階上,要她把雙腳張開,再以手機錄下少女裸露下體的畫面長達10分鐘,隔天凌晨1點才讓少女穿衣離去,前後凌辱3小時。少女將被脅迫還錢的遭遇寫在週記上,導師看後震驚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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