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談
2006年9月30日星期六 友善列印
自由談 鏗 鏘 集

馬「利」掛帥

「反貪腐」被批評「雙重標準」,擁紅親藍倒扁媒體更政治掛帥,立場偏頗,還炮製扭曲新聞,興風作浪!

其實,他們沒有「雙重標準」,而只有「一種標準」,就是以馬英九的政治利益為唯一標準,別人涉案是貪腐,馬英九涉案卻不是。

以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為例,根據政府頒布的首長特別費規定,特別費使用項目為「因公招待、餽贈及獎賞所需,為公共關係費性質」,特別費規範雖寬鬆,但必須用在「公務」上。馬市長特別費的一半,每月十七萬元,直接轉帳到馬的薪資帳戶,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計算,二○○五年底馬的薪資帳戶餘額一千二百二十二萬多元,扣除二○○四年的八百六十七萬元、二○○五年整年的市長薪水二百四十八萬多元,即使一毛沒花,也還多出一百零六萬元,質疑特別費被納入馬私人口袋。

公歸公、私歸私,特別費必須用於公務,公務沒用完就要繳回公庫,落入私人口袋就有涉貪腐之嫌,馬英九面對質疑,必須說清楚、講明白,但是,馬卻以個人隱私、其他首長都是這樣等等,企圖推個乾淨。

馬英九因國務機要費案,大罵陳總統貪腐,但對自己的特別費,卻另一種面目,泛藍立委、倒扁陣營、擁紅親藍媒體,都與馬一鼻孔出氣,反貪腐竟是以馬英九利益為唯一標準,根本就是假反貪腐之名,搞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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