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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改不能為政爭解套
胡文輝
倒扁、挺扁對抗,衍成遍地烽火,有人主張以修憲改內閣制作為「退場機制」,但是,憲政問題其實不大,真正問題是人。
人與人、黨派與黨派的政治權鬥,應該回歸憲政制度解決,而不是憲改為權鬥止血,否則,每次權鬥無解就要憲改,民主還有寧日嗎?
「權責相副」是民主憲政精神,憲政運作現況確與權責相副距離很大,內閣制有權力分立制衡優點,也有分贓政治問題,反貪腐怎能寄望內閣制?倒扁陣營將兩者掛勾,正暴露奪權分贓的政治企圖!
就如阿克頓勳爵說的,權力使人腐化,總統制與內閣制同樣面臨權力腐化問題,就以泰國為例,泰國是內閣制國家,貪腐問題嚴重,倒扁陣營寄望內閣制解決貪腐,簡直天方夜譚!
如果沒有完備的陽光法案、沒有健全的法制及獨立的司法體系、沒有成熟的民主文化,無論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烏魯木齊制都無法防制貪腐,貪腐議題反而成為政治權鬥工具,泰國軍事政變、台灣紅色風暴,都是如此。
紅色風暴中,曾專制獨裁統治台灣的兩蔣幽靈若隱若現,不過,專制能反貪腐嗎?共黨專制的紅色中國貪腐問題最嚴重!國民黨專制時代貪腐還少嗎?倒扁陣營把兩蔣專制時代當清廉樣板,不但扭曲事實,簡直就是夢囈!
如各政治要角不以權謀優先,以憲政優先,應可透過政治協商,決定下次國會選後新民意產生,無論總統屬那個政黨,都由國會多數黨或聯盟組閣,建立憲政慣例,民主憲政才能穩定。
反貪腐必須建立法制才可長可久,倒扁運動如在建立憲政慣例、反貪腐法制上著力,才是真愛台灣!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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