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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村幹事 合幹那件事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去年在桃園縣山區派出所任職的已婚李姓警員,與管區同村的公所陳姓女村幹事發生婚外情,警局將他調往濱海鄉村派出所服務,但2人仍過從甚密。7月8日凌晨,李妻報警在新屋鄉1家汽車旅館將2人抓姦在床,昨天雙雙被檢方依通姦罪嫌起訴。
檢方指,35歲的李姓警員於去年間任職山區派出所勤區警員,由於勤務輕鬆,與管區所在的27歲陳姓女村幹事公務往返多次而產生情愫。李妻發覺後數度吵架,驚動警局長官,李某因此被調職前往海濱派出所服務,但也因此與妻子鬧翻分居。
雖然被調職後與陳女「山海阻隔」,李某仍與陳女打得火熱。7月8日凌晨,李妻發現丈夫與陳女相偕進入新屋鄉1家汽車旅館,於是報警抓姦,警方於清晨時分與李妻進入旅館房間敲門,李某隔了5分鐘才開門,陳女則僅著短上衣與內褲躺在床上,李妻隨即在房內發現2個使用過的衛生紙團,控告丈夫與陳女通姦。
2人都否認通姦,陳女並稱被李妻報警查獲當天她適逢生理期,不可能發生性關係,李也指稱妻子拿到的衛生紙團,是擦鼻涕用的,並非擦拭分泌物,但不被檢方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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