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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勿成分裂社會的元兇
記者鄒景雯/特稿
施明德九月九日號召群眾走上凱達格蘭大道前,中時報系的總主筆公開以「不敢動亂,倒扁免談」為題,公然呼籲台灣應藉由群眾運動造成動亂,才能引起美國介入,促成倒扁的成功,否則一切免談;在這篇討扁「檄文」指導下,中時關係企業中天電視台的轉播台在凱道被挺綠的群眾佔領,這樣的發展,不正是投其所好嗎?
這位總主筆寫得很嚇人,他白紙黑字的說,真正有用的,是以群眾性集體行動,讓阿扁與總統府陷入動亂。讓台灣陷入真正的群眾運動之中,並且要不惜激進!這篇讓外界譁然文章一出,沒看到中時老闆有何異議,也沒看到國民黨放了什麼屁,他們共同以無言默許了這樣的論調。
這種媒體與這種媒體人,把鼓動暴力、強調激進當成言論自由,既然有種為文,就應真心信仰、身體力行,而不是自己待在冷氣房納涼,卻詛咒讓別人去死;不料,當暴力陰影找上門時,他們突然氣急敗壞的發表聲明譴責,二十四小時在電視頻道大呼小叫,這種德行,怎麼搞動亂呢?
中天左手唾棄暴力,右手卻把日前在電視直播時揮拳打人的林正杰請上節目,由他來評論挺扁與暴力,事前既未對林正杰之行有何質疑,事後更由一個暴力涉嫌人替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做定義,這是什麼樣的標準?
在文明社會,無論任何理由,暴力絕對都是缺乏正當性的,有形的暴力容易追究,但媒體經年累月製造的媒體暴力,人民又該如何自救?當一個媒體經營者放任高幹鼓吹暴亂時,其企業感受暴力,這不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己所不欲、莫施於人,台灣內部的意見再不同,大家都不是敵人,倘若媒體是分裂社會的元兇、製造仇恨的總部、擴大分歧的源頭、激化拳頭的聲筒、吞噬相愛的禽獸,小心,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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