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嚴控新聞 中國法院噤口

〔編譯鄭寺音、記者王貝林、羅添斌/綜合報導〕中國對言論的箝制已從媒體延伸到法院。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十二日宣布,最高人民法院與高級人民法院兩級新聞發佈體制正式建立,重大事項須統一由新聞發言人發佈,法院工作人員若需受訪,須由新聞宣傳部門統一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許可,不應接受採訪,或對敏感問題發表議論。

此外,中國日前也公布「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發佈新聞,應經新華社批准,將管控新聞的手伸向外國通訊社;我國行政院、陸委會同聲譴責中國做法不當,認為此舉勢將造成中國政治社會發展倒退,也將引起國際輿論同聲撻伐。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則表示,中國當局打壓新聞自由已惡名昭彰,對中國這項新規定,予以嚴正譴責。

法院將設新聞發言人

據新華社十三日報導,肖揚十二日在中國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法院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洩漏涉及國家安全、民族宗教、重大突發等敏感及涉外案件。

新華社引述肖揚的話指出,此項規範的用意在闡明新建立的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制度,「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肖揚說,對於未遵守新聞宣傳和法院工作紀律要求,向媒體提供不適當新聞,而引發負面報導或造成負面影響者,必須要嚴肅處理。他同時警告媒體,對案件的報導不得超越司法程序,預測審判結果、發表評論或結論性意見。

人權團體指出,從上個月以來,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程翔、紐約時報中國研究員趙岩與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相繼被判入獄,顯示在社會動亂不斷擴大之際,中國開始加強鎮壓異議份子,同時嚴格管控平面與電子媒體。

在最近這一連串鎮壓事件之前,記者無疆界組織所評比的全球一百六十七國新聞自由度中,中國的新聞自由排名為第一百五十九,名列倒數第八。


過與不及的新聞自由!

記者田世昊/特稿

中國最近頒布的新聞控制辦法,明目張膽地管控境內媒體與外國通訊社的新聞報導,雷厲風行地對媒體進行審查;同時間台灣的媒體,反倒是濫用新聞自由,代替司法、帶領群眾,對政府、總統進行審查。

兩岸新聞媒體身處的新聞環境,猶如光譜的兩端,一端太過,一端遠遠不及。

在資訊龐雜、網路無遠弗屆,號稱世界村的二十一世紀,想要改革開放的中國,竟走向更嚴格管制言論、箝制新聞自由的方向,顯示中國想要擁抱經濟開放,卻又抗拒政治自由的左支右絀。

台灣則是走上另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媒體宛若脫韁野馬,只想到監督他人真偽,卻吝於監督自己新聞的真偽,以捕風捉影的方式揭發政府各種弊案,各種天馬行空、荒誕不稽的情節競相報導,而政論節目更宛如刑堂,主持人與名嘴就是法官,羅列罪狀、編織案情,似真若假,煽動蠱惑。

兩岸現階段的「新聞自由」其實都不及格,中國是毫無新聞自由可言,政府全面「審查媒體」,第四權僅能寥備一格。台灣新聞媒體則是陷入只知自由卻毫無法度的歇斯底里狀態,每天忙著「媒體審查」,第四權妄想取代其他三權。兩岸媒體目前呈現的,都是扭曲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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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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