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陳瑞仁:偵訊總統 獲總統本人同意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憲法學者許慶雄認為,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任期內若有犯罪行為,除內亂、外患罪外,不得對其實施偵查、搜索行為;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檢察官陳瑞仁昨天指出,法界有兩派看法,得偵查屬多數,另外,就訊時也徵得總統同意,因此「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

陳瑞仁昨天指出,八月七日前往總統府偵訊陳總統前,已考慮過這個問題,事前,也擬了一段稿子,到場時逐字唸給當事人聽。

此段稿子的內容是:總統您好,我是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依據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陳瑞仁當時指出,唯本檢察官承辦國務機要費疑涉不法案件,認有請教您幾個問題的必要,請問您是否願意接受訊問?總統當時即表明願意配合。

另外,與府方聯絡偵訊總統事宜時,已向他們表示,總統可以委任律師在場,由於總統時間寶貴,以免檢察官到後,總統事後再找律師,耽誤時間。

▲TOP 
2006年9月12日星期二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美反對非憲政手段倒扁
916十萬人挺扁 今吹號角
國務費 也款待外國特使團
李君碧350萬元禮券發票疑官邸取走
陳瑞仁:偵訊總統 獲總統本人同意
藍再推罷免 綠促先民生法案
工商界:大罷工 台灣經濟先倒
激進派綁架 施明德不見了
阮銘:民主國家 應在體制內解決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