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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函
■ 李安妮
針對本人昨日投稿於貴報自由廣場的文章標題,由原稿的「邁向更文明、更進步的國家」被改以「台灣女權的寧靜革命」刊出,作者認為與文章內容所談的「性別主流化」之核心理念有所出入,有必要加以補充說明。
由於性別主流化並不等同於女性主流化,它無關乎兩性的戰爭,也絕非大小老婆的戰爭,它並不在強調對個人的責難,也不在執著於數字的平衡。它追求的是制度的改良,結構的改變,藉著這些改革,使得社會中每一個人在面對各項抉擇時,都能獲得真正選擇的自由。其背後所支撐的理念是人類的發展與人權的保障,是一個以人為本的思維脈絡。行政院婦權會全體委員本於對此理念的認同,長期默默推動該項工作,作者認為有必要讓更多國人共同來建構這個更文明、更進步的國家,因此投稿貴報。誰知在當前台灣社會充滿紛亂、爭鬥的時刻,主編未經作者同意,擅自將標題改以較為聳動的字句刊登。為免文意被扭曲,對未來性別主流化工作的推動,徒增無謂的阻力,特書此函,敬請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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