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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輛賓士 她成通緝犯
 | | 月入僅三萬餘元的三十一歲台中縣許姓女子(右),名下多出S三二○賓士車,卻不知自己成傷害罪通緝犯,她主動到案卻被戴上手銬,害怕得哭了出來。(記者張瑞楨攝) |
〔記者張瑞楨、許國楨、朱俊彥/綜合報導〕名下無故多出一輛價值不菲的賓士S三二○名車,恐怕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麻煩的開始!
證件疑被冒用 哭訴無辜
清秀貌美,但月入僅三萬餘元的三十一歲台中縣許姓女子,疑因證件被冒用,名下多了一輛賓士名車,而真正的男車主又因超車糾紛打人逃逸,害她淪為傷害罪通緝犯,日前她主動到案卻被扣上手銬,急得哭訴自己的無辜,還擔心有前科會嫁不出去,檢方則諭令兩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去年間,一輛載有一對男女與一名小孩的賓士S三二○舊款型汽車,於台中市文心路與河南路口左轉時,疑因與其他駕駛發生超車糾紛,賓士車的男駕駛下車打傷對方,被害人提供車號,警方查出車主是許姓女子。
台中市警六分局傳喚許女到案,許女卻指她並未買賓士車,也尚未結婚生子,更從未與男子帶小孩搭賓士車,警方查出該車的原車主姓吳,賓士車於前年九月經台中區監理所過戶給許女。
偵辦這起肇事案的警六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簡明德說,警方也幫許女調查對她有利的證據,但警方再度傳喚許女想釐清汽車過戶細節時,她都沒有到案,被害人又堅持提傷害告訴,警方只好把許女函送地檢署偵辦。
真車主打人 她被上手銬
許女哭著說,日前警察來找她,剛好她帶母親去看病,月初她主動持證件到轄區派出所說明,才詫異得知自己於今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台中地檢署發布傷害通緝,令她覺得屈辱的是竟被扣上手銬。
她出示存摺與父親過世訃聞說,她的月薪約三萬元,近年存款最多僅十萬餘元,今年八月間父親過世,她存款一度僅剩八千餘元,怎麼可能有錢買賓士轎車。
月入三萬元 無力買名車
許女喊冤說,她未到案是沒有收到傳喚通知書,去年九月母親突然拿出一封信,她才知道警方去年七月傳喚她,她主動聯繫警察與承辦檢察官,檢察官說要再寄傳喚通知單給她,但她仍舊沒有收到,她懷疑精神恍惚的母親簽收傳喚通知書,卻忘了把文件拿給她。
由於她的身分證於賓士車過戶期間曾遺失,有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最近父親過世、母親被燙傷,她並非不理會檢警,而是她真的不知道檢警傳喚她,她更擔心有前科「身家不清白」,可能會嫁不出去。
她被解送地檢署後,值日檢察官認為許女「不能完全排除涉案」,再加上她又有屢傳不到的記錄,諭令以兩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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