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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曾用國務費拓展外交
〔記者何瑞玲、林慶川/台北報導〕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件,承辦檢方二週前赴鴻禧山莊訪談李前總統,據悉,李前總統與之前陳水扁總統接受訊問時,都認為,在中國打壓下,台灣外交處境非常艱困,身為元首有責任善用各界資源、各方力量帶領台灣走出去,因此也會運用國務機要費贊助僑界活動或以其他方式,拓展外交工作。
檢方同時也訪談李前總統,了解歷任元首運用國務機要費從事外交工作的使用情形。據了解,陳總統當初接受檢方訊問時,曾提及部分秘密外交的「線」,是李前總統交給他的,因此檢方訪談李前總統時特別查證,以了解李前總統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從事相關外交作業,以及與陳總統的做法有何異同之處。
據指出,雖然總統府對國務機要費訂有使用規定,但對於核銷作業流程,李前總統與陳水扁總統做法略有不同,而這些細節性作業,並沒有明確的白紙黑字規定,因此檢方赴李前總統鴻禧山莊住處訪談時,特別對其任內的做法,與現行做法加以比對。
檢調發現,兩者在「有單據」核銷的部分並無多大差異。至於「不需單據」核銷的部分,李前總統任內對不需單據的經費支出,附有領據簽收及公文,做為支出佐證;現行作業因考量本就不需單據,所以相關作業未使用公文或附領據。
承辦檢察官陳瑞仁昨天對於訪談李前總統的細節,不願表示意見,他說,除非李前總統有親自說明,否則不回應。
蘇揆:時間會證明一切
〔記者施曉光、何瑞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面對立委質詢國務機要費相關問題時,並未直接回應,僅強調「時間會證明一切」。
立委孫大千質詢時,先要求蘇揆評論陳總統處理國務機要費是否適當,以及如果總統涉案,是否還會繼續支持陳總統?蘇揆未正面回應,只強調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他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此外,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為了對國務機要費案件的偵辦結果表示負責,已決定請調台北地檢署一審辦事具名結案,高檢署昨展開人事作業,將陳瑞仁請調一審的人事案呈送法部。
據了解,陳瑞仁之前就有請調一審專責辦案的意願,而這次請調台北地檢署,則是專門為了國務機要費具名結案,屬於「任務型」,因此高檢署決定,在國務機要費結案後就將陳瑞仁調回,以免被部分外界人士做無限上綱的解讀。
查黑中心今年六月底立案偵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件,截至目前為止,僅有種村碧君(李碧君)一人被列被告及限制出境,另有民間人士及總統府相關職員等數人被限制出境。據指出,檢方當初訊問案情時,曾當面告知是基於案情偵辦需要才暫時做出境管制措施,希望當事人暫緩出國計畫,以利協助調查。
綠批領喪葬補助 馬回擊沒人性
〔記者陳曉宜、蘇永耀/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批評台北市長馬英九號稱花費八萬元喪葬費,卻領取七十四萬元喪葬補助費。對此,馬英九昨痛批市議員為選舉、為政治,失去厚道,失去人性。
徐佳青則強調,她無意挑起馬喪父的悲痛,但此事不在合法與否,而在是否領取過高的制度問題。
馬英九說,他看到連父親過世這種事都被提出來講,內心非常沉痛;他強調,他從未在父親過世時就盤算如何省錢賺喪葬補助費,市議員為了政治忘掉人性、踐踏親情,令人感到非常難過。至於這筆費用將如何使用?馬英九說,他會跟媽媽商量用在最好用途,「這是我們家的事情」。
市府人事處則表示,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公教人員如遇父母死亡,依規定領取喪葬補助費為五個月薪俸額;另「公務人員保險法」也給予三個月眷屬喪葬費津貼。馬市長領取喪葬補助費,是全國軍公教人員一致的規定,並不是馬主動要求或單獨享有的特權。
徐佳青昨在民進黨中央召開記者會指出,就像馬英九之前批評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領取高額分紅時所說,「此事不是合不合法,而是人民觀感的問題」。同樣地,馬在喪葬補助費、乃至特別費爭議,也是同樣的問題。
她說,此事並非她個人爆料,而是市府新聞處長羅智成在上週主動透露。先前她受訪時也表示,「相信馬英九不會用父喪來賺錢」,她不清楚馬為何要特別針對她這樣一個小議員,馬顯然有所誤解,她有機會將會向馬說明。但她仍要說,馬英九僅以八萬元治喪固然值得肯定,但因職等較高而領取高額喪葬補助費則顯有爭議。這項制度的原意應是針對基層或家境清寒的公務人員,加以幫助;但或許要訂出上限,不是職等愈高者反而領取愈多,無法照顧真正需要的公務人員。
特別費核銷 議會要求附單據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天決議要求台北市政府正副首長特別費,必須檢附單據核銷,不得直接領錢;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表示,這是制度的問題,此決議與行政院規定不符,但他尊重議員的看法。
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審議市府秘書處預算時,國民黨議員楊實秋指出,市長馬英九將半數特別費匯入帳戶,才會遭民進黨議員批評,他認為政府支出都應檢附單據,否則容易出現漏洞。
楊實秋提案後,在場民進黨議員李文英、親民黨議員林定勇都不反對,民政委員會因此決議通過。
眼見議會通過此一提案,官員當場傻眼,官員私下表示,此舉與行政院現行規定不符,行政院於八十八年規定首長可透過檢據列報方式支領特別費,也就是透過首長簽報後,無須單據即可支領,這是給予行政首長因公務需要一定程度的運用空間,尤其贈送老人紅包、年節慰問金、犒賞員工等,都難以索單據,才會由首長簽報後直接支領。
蘇揆:特別費變薪資 不合理
〔記者施曉光、蘇永耀/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余政道昨緊咬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問題,蘇揆答詢時指出,首長特別費應用於公務,不能變相成為個人薪資,如果一毛錢未花,變成財產申報內容,「不合理」、「很特別」。
蘇揆表示,全國有六千多人支領首長特別費,依規定有領取現金、支票及直接撥入個人帳戶三種領取方式,但即便是免憑證、撥入個人帳戶的錢,「照理應該用於公務」,如果一毛錢都沒花,變成個人財產申報,那就「不合理」;後來蘇揆再提及時,又改口說這種情形「很特別」。
另外,民進黨昨表示,馬英九近來爆發以特別費照顧家中寵物,以及領取七十四萬元喪葬補助費等爭議,凸顯馬英九與挺馬媒體常「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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