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柔性政變資料 李傑具名舉證

連宋律師提出質疑

〔記者孫友廉、許紹軒/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的柔性政變說,被連戰、宋楚瑜訴請民事求償,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再次開庭,連宋律師李復甸對國防部長李傑出具的資料有意見,認為無法查考,陳水扁律師林志豪決定聲請傳喚李傑,合議庭訂於今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卅分,傳喚李傑出庭作證。李復甸昨晚則表示,未來也有意要求傳曹文生、羅本立出庭作證。

軍方官員表示,十二月五日國防部長李傑將會請委託的代表出庭應訊。至於連宋律師所提出有關文件的質疑並不成立,畢竟李傑已親筆簽名表示認可內容,並無所謂證據力薄弱的情況。

根據李傑出具的書面資料,指其擔任參謀總長期間,二○○四年總統大選後,兩名退役將領曹文生、羅本立建議他(李傑)稱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李傑表明「歉難照辦」。當時,此訊息循軍方系統呈報給陳總統。

林志豪表示,此項文件是在一審宣判後才取得,證明「柔性政變」確有其事,不是空穴來風,陳總統也出於要維護軍隊國家化才提及,並非有意誹謗,也未說連宋兩人。

李復甸表示,扁與李傑是長官部屬關係,基於服從天職,內容是否可信頗有疑問,何況該文件雖有李傑簽名,但與文件本文字跡不同;李復甸質疑李傑是在何情況下簽名,認為證據力薄弱。

合議庭將傳喚李傑

針對此,林志豪當庭聲請傳喚國防部長李傑。合議庭考量兩方既然存有爭執,決定傳喚,並要兩方準備好詢問內容。

李復甸表示,陳總統所言就是指連宋兩人,否則談話怎會提及「為了個人的權位,不惜玩火」,他並指總統沒有言論自由。

林志豪認為,憲法明定總統的權利,未限制總統的言論自由,因此仍應享有該項權益,何況總統發表相關言論,分別在選舉造勢場合、或民進黨中常會,所言是指一些退休將領,並非指稱連宋涉入其中。

▲TOP 
2006年10月4日星期三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柔性政變資料 李傑具名舉證
反罷免 綠祭三不政策
蘇馬會瀕破局 責任推對方
考量美態度 綠緩敲定修憲案
公投審委會近期成立
友邦元首將出席國慶
李登輝:曾用國務費拓展外交
倒扁總部成立民間查黑中心
台聯:審計長疑溢領千萬加給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