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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炮沒動靜 被誤會陣亡

車內嘿咻 被當殉情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中市發生「車床族」在車內嘿咻,卻被民眾誤以為男女殉情而向警方報案趣事﹗

警到場 情侶半身裸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某派出所上週五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指永春東路靠近某國中路旁樹下1部自小客車內,有女子趴在男子身上久久不動,相當可疑,唯恐發生男女自殺殉情意外,請警方趕快派員前往了解。

警方趕往處理,果然遠遠就從擋風玻璃發現1名女子跪在駕駛座上,頭朝向副駕駛座,但身體有在晃動,趕緊趨前一看,當場傻眼,發現原來是1對年約2、30歲男女,均赤裸著下半身,男的坐在副駕駛座上將椅子打平,正在享受女子為他「吹喇叭」,2人渾然忘我,看到有人趨前來看,才趕緊拿衣服遮住身體。

處理員警遂敲打車門,要這對男女打開車門,男的搖下車窗後,發現是警察,還反問員警「有犯法嗎?」員警表示因有人報案才來查看,並向這對男女表示,為避免2人發生危險,建議他們回家「辦事」,這對男女才趕緊穿好衣服,悻悻然駕車離去。

警方表示,該地段平時並沒有聽聞類似「車床族」嘿咻情事,可能是這對情侶一時情不自禁,臨時停下車來「辦事」,引起路過民眾誤會。

台中地區有不少「車床族」勝地,例如大肚山都會公園、望高寮一帶,但警方表示,「車床族」由於大都將車子停放在偏僻地方,易發生遭歹徒恐嚇、偷拍等情事,也可能因車內空間狹窄,加上過於激情,在「嘿咻」過程造成性器官傷害,呼籲民眾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人煙稀少處 車震不犯法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針對「車床族」在馬路旁或野外嘿咻「車震」,是否違法?律師許錫津表示,車輛屬於封閉空間,目前法令上並無明確規範「車震」違法,但若當事人選擇在人聲鼎沸時段、路段嘿咻,還是可能構成刑法公然猥褻罪。

許錫津表示,一般「車震」當事人,都選在偏僻地方,由於車子是密閉空間,加上當事人主觀上不會希望讓別人看到,所以就算路人不經意看到,也不致違法。

但若假設1對情侶一時「性」起,就在車水馬龍的馬路旁辦起事來,如果車窗又打開,許多人都看得到,極可能就構成刑法234條中,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當然有上述行為,經警方勸阻不聽,也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規定,因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危害善良風俗,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

許錫津表示,惟因一事不二罰,若有上述行為,警方會優先以刑法公然猥褻罪送辦,除非公然猥褻罪追訴不了,才以社維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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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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