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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擄人 逼問密碼盜存款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中市再傳隨機擄人強盜案!上月30日傍晚,一名阮姓女子正要進入停在中市英才路旁的汽車時,才剛打開車門,突然被歹徒推進車中,連人帶車擄走,歹徒除洗劫財物,還逼問密碼盜領存款,共得手5萬餘元,且強灌阮女不明藥物,最後將阮女棄置路邊後逃逸。警方經由路口監視器追查及指紋比對,已鎖定一名特定嫌犯。
阮姓女子說,當天她前往位於中市英才路的NOVA電腦商城洽辦事情,傍晚5時許步出商城,走到路邊停車處準備開車離開時,被突然出現的歹徒推進車中,強行將車開走。
在車上期間,一名歹徒表明他們只是求財不會傷人,要她乖乖配合,隨即動手翻找阮女的皮包,將其中的4萬餘元現金搜刮一空。
歹徒找到阮女的提款卡,又逼問提款卡密碼,再持卡盜領一萬元存款,歹徒為防止被害人掙脫,竟然強灌她不明藥物,到了深夜時分,才將阮女棄置在南屯區黎明路及永春東路口。
阮女獲釋後立即聯絡友人將她載往醫院檢查,經觀察及驗血,發現並無大礙。
阮女隨後向警方報案,不過由於阮女飽受驚嚇,昨不願意對外多作說明,據了解,歹徒人數至少2人。警方則在事發後,循線找到被劫車輛,於車上採到數枚可疑指紋,經比對已鎖定一名特定嫌犯追緝。
隨機擄人案例
去年4月間,吳上祺、吳孟佑及賴宏文3嫌,在中市7期重劃區市政北一路周邊,隨機強擄何姓、趙姓女子洗劫財物性侵。
緊接著許信介兄弟在精誠路、公益路口隨機擄走1名林姓女子,許氏兄弟同樣地強盜及性侵被害人,一時間中市人心惶惶,不知歹徒何時會出現自己眼前。
同年8月間,又有黃姓及林姓女子遭洗劫財物,當時就有學者指稱,此種犯罪是集所有恐懼於一身的案件,令人髮指。
去年底及今年初舊曆年前,隨機擄人案又進入另一高峰,陳姓女子、康姓機車騎士、楊姓女子等人都遭隨機搶匪洗劫,連黑道兄弟的妻子駕駛BMW轎車外出購物也被擄走勒贖,後來付30萬元獲釋,此時被害人已經不侷限婦女,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犯案工具從刀械、槍枝、電擊棒甚至徒手都有。(記者孫義方)
小法典/擄人勒贖罪
刑法第347條:擄人勒贖罪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整理:記者孫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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