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
對本文章發言友善列印

司改會沒抓住重點

█黃淵厚

自由廣場前天刊載民間司改會的「台灣法治關鍵時刻」,筆者有一點反思。

台灣法治的關鍵時刻,當然不只有這一次。黨國集權時代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是政治人物對法治、法制赤裸裸的玷辱。我是後生晚輩,不知道那時有沒有司改會?有沒有人講話?但是在政黨輪替之後,筆者看到花蓮檢察官李子春「傳訊」人在台北的陳總統,然後成為政論節目常客,然後公然參與國親的政治活動;而台北的檢察官卻是「就訊」近在咫尺的倒扁總部成員,可說是備極禮遇。這個,司改會並沒有表示態度。

或許這種對比不值一提。但是這次國務機要費案,司改會令人意外的在檢察官偵結之前,公開呼籲國人要如何如何、檢察官要如何如何;我疑惑的是:莫非司改會已有心證?

筆者認為,這次台灣法治的關鍵時刻,是在陳瑞仁檢察官前往總統府「就訊」總統的那一刻;因為,陳檢察官此舉涉及合憲與否的爭議。事實上,許文彬律師上月十一日就發表了一篇「檢察官偵訊總統,違憲!」列舉了王文、林紀東、薩孟武三位重量級憲法學者觀點,以及大法官解釋。

之後,十月號的《台灣法學》雜誌,也有東吳法律系副教授程明修撰寫的「總統之刑事豁免權」再作論述,並且明白點出「本案檢察官對於總統之訊問行為難謂符合憲法規範之本旨」。

退一步而言,許文彬律師文章發表後,陳瑞仁檢察官面對(違憲)質疑時,僅簡單回應以所謂有兩派看法,顯見這個問題確實是相當有爭議的。

對於陳檢察官「幾已將總統視為刑事被告看待」,到底是法律人明辨慎思後的堅持?還是正義使者的偏見?甚至淪於「創造歷史」的英雄主義?合憲與否當然是最根本的關鍵。至於同為法律人出身的陳總統,動輒放言「尊重司法」,但在接受陳檢察官就訊時,有沒有想過可能引發的憲法爭議?還是企圖利用司法力量解決自身的政治困境?

司改會既云「司法改革」,對這些問題恐怕更應該有所看法,表現知識份子關鍵時刻關鍵質疑的風骨才是。

(作者為大學副教授)

▲TOP 
2006年10月29日星期日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楊甦棣的苦口婆心 / 台灣 必須負起責任
老馬的竹篙兜菜刀
矛盾喔!小九
楊處長戳破馬腳
司改會沒抓住重點
<李筱峰專欄>蔣總統專訪實錄
高鐵記者腦殘
宋楚瑜魔術
如此天后宮 媽祖搖頭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