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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去年底前電話費 非我付
指稱水電費自付 要求謝道歉
〔記者陳璟民、林恕暉、李欣芳/台北報導〕國民黨提名的台北市長參選人郝龍斌的電話、水電費近來一直成為競選對手抨擊焦點,他昨日坦承,住處電話費「去年底前,不是我付的,行政院如果覺得有瑕疵,我願意道歉」,至於水、電費,他則出示多張單據證明自付,並限期民進黨參選人謝長廷今日下午四時卅分前道歉,否則將控告謝。
謝長廷昨天則指出,郝龍斌所拿出來的是福林路三一七號的水電費收據,並非是其長年來所居住的三一五號,郝龍斌是移花接木,用一個謊言去圓另一個謊言。且郝參選市長應該要禁得起考驗,「不要動不動就說要告我」。
謝陣營窮追猛打郝家的水、電、電話等費用支付涉及貪腐,郝昨天兩度召開記者會,公開若干單據自我澄清,反批謝說謊及不實指控,並限時廿四小時內道歉,否則他將委請前立委蘇盈貴代為提告,而且「每講一次,提告一次」。
關於通訊地址、電話與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共用的疑慮,郝龍斌表示,他住在福林路三一七號,與父親、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毗鄰(三一五號),但他家人口少,早期常常沒人在家,收不到掛號信等,才共用父親家的地址與電話,他在三一七號裝分機,主機仍在父親家。
關於水費,郝龍斌出示九十五年四、八月帳單,及北市自來水事業處開給八十三至九十五年的繳納證明單後表示,十多年來,他一家四口的水費都是他付的。
電費的部分,郝龍斌說,台電公司只提供申請兩年內的用戶繳費紀錄,他公開九十三年十一月、九十五年五月的單據,並強調水、電費都在連鎖便利超商繳納,如果是政府付的,可能這樣繳納?
電費帳單登記地址雖為三一七號,用戶卻是郝龍斌的姊姊郝海雯,他到底住哪一戶,令人納悶,謝陣營稍晚也批評,郝搞魚目混珠、移花接木手法。
郝龍斌澄清,鄰居都知道他長期住在三一七號,他擔任環保署長時,前閣揆游錫堃來看他,就是到三一七號。
謝批郝移花接木 新謊圓舊謊
謝長廷則說,郝龍斌的立委通訊錄的地址、環保署長地址、電話資料都是福林路三一五號,難道郝龍斌這麼多年來,每次接電話都要跑到隔壁去?難道他十三年來都是翻牆接電話?這些都證明郝龍斌確實住在福林路三一五號,也使用公費電話。
謝長廷指出,郝龍斌長年使用公費電話,他也間接承認,誠實是最好的政策,郝龍斌說一個謊,要用其他的謊去圓,最後會不可收拾。
謝長廷表示,郝龍斌說他住在福林路三一七號,但若真的如此,他與姊姊、妻兒五個人住的水費只有兩、三百元,為何三一五號住了七、八個人,由公家支付的水費卻高達四、五千元?這顯然違反常識,郝柏村今年六月才從敦化南路官舍遷移戶籍到福林路,如果住在敦化南路官舍,為何福林路水電費這麼高,卻都由公家出錢?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管碧玲昨天也再度質疑郝龍斌水電費使用情形,強調郝在「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協會名冊」中登錄住址台北市福林路三一五號,擔任環保署長時也登錄同一地址,當外界質疑郝龍斌貪污時,郝龍斌卻拿福林路三一七號的水電費帳單出來意圖魚目混珠。徐國勇爆料說,郝龍斌是在今年二月參加國民黨市長初選時才將戶籍由三一五號遷到三一七號。
他們並要求郝龍斌儘速道歉還錢,退出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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