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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裝遛鳥 買女裝曝光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23歲王姓男子,身穿胸罩與女性襯衫前往苑裡鎮一家服飾店佯裝買裙,試穿後竟在店內「遛鳥」,年輕的黃姓老闆娘不但未嚇著,還若無其事拿出另一件讓他試穿,再打電話報警,王某察覺後倉皇逃出店外,被老闆娘與警方當街追捕到案。
老闆娘鎮靜抓人
老闆娘說:「我已經結婚了,快30歲,又不是沒看過那玩意兒,當時並不害怕,只是氣他到店裡搗亂,非抓到不可,即使生意暫時不做都沒關係。」
落網時未穿內褲的王某,否認故意暴露性器官,辯稱是試穿裙子時小鳥被拉鍊卡到,並謊稱他有穿內褲,但掉在服飾店的試衣間內,老闆娘作證指出在店內沒有發現他的內褲,他才坦承犯行,供稱看到女性驚嚇的表情會莫名興奮,苗栗檢方偵結,姑念沒有前科,僅緩起訴1年但罰他義務服勞務40小時贖罪。
9月14日中午,黃姓老闆娘正在店內吃中餐,當時天氣炎熱,王姓男子卻身穿風衣,聲稱想選購牛仔外套,試穿時他脫下風衣,裡面穿有蕾絲邊的女性薄襯衫,可清楚看到內穿胸罩,後來他改挑黃色短裙(見圖,記者傅潮標攝)進入試衣間試穿。
沒嚇到人 繼續試裝
王某換上黃裙後站在試衣間門口,性器官露出拉鍊外,見老闆娘沒有驚慌的反應,以為她沒看到,故意問她有無其他顏色的同款短裙,老闆娘心知遇到暴露狂仍不動聲色,答說「有啊」,立刻拿了一件黑色短裙給他,等王某進去試衣間打電話報警。
王某察覺有異,換上自己的牛仔褲後,將兩條裙子丟在試衣間內奪門而出,老闆娘飛奔出去當街追捕,還請附近商家、攤販協助搜尋,終於在附近街道發現他,打電話通知警方逮人,依公然猥褻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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