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
對本文章發言友善列印

故意行為偏差 爭取休假

■ 陳宏煇

報載,台北市教育局局務會議日昨修正「國中學生獎懲準則」規定,新增列行為嚴重偏差者將交由家長帶回管教兩週,給學生「閉門思過」的機會。就筆者個人的經驗是:成效有限。

事實上,早就有家長帶回管教兩週的方式,而這些行為偏差學生由家長帶回後,家長因為工作關係,根本無暇照顧管教,結果只好放任小孩到處遊蕩,筆者就常在上課時間協同警察在網咖、撞球店等場所巡查時遇到這些學生,他們告訴我,因為家裡沒有人,所以只好到網咖上網聊天、打電動。

筆者以為,原本應該是一種由家長輔導改過、學生「閉門思過」的良善美意,現在卻成了福利,愈來愈多的國中學生鑽此漏洞,故意在校抽菸、打架,以達到行為嚴重偏差的地步,而能夠在家兩週不用到學校上課。

偏差行為學生,應由學校及家庭兩方共同來輔導管教,唯有藉由積極的輔導作為及雙方不間斷的溝通,才能收到成效,否則只是將問題丟還給家長而已,問題還是沒有解決。(作者為教官)

▲TOP 
2006年10月22日星期日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李筱峰專欄》愛國同心會給了我們台獨的理由
霧社事件 應國家紀念
現代版的吳鳳故事
台農IC產業-蝴蝶蘭
國產的 比進口貨高貴
睡不安穩的老馬
体育の日談連假
徵文 是為了明天更好
故意行為偏差 爭取休假
給連爺爺的一封信
我愛台灣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