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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嘉文:會混淆的才需正名
記者范正祥/專訪
行政院近來推動正名,各方討論熱烈!考試院長姚嘉文昨天也以正名為例強調,正名的初步意義在區隔與「中國」混淆形成的不便,是解決不便而非製造不便,「名實不符才要正名」。
姚嘉文指出,須先釐清「國家」與「國名」不同,「國家」為實體,「國名」為符號。國民黨政府來台灣重建政權,雖仍使用「中華民國」,但在大陸領土盡失,國家定義與前已有不同,今台灣用「中華民國」,僅係借用。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國名,極易與前之「中華民國」及今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混淆,因此亟須採用各種方法標注,以資辨別。為台灣尋找一個名實相符,足以表徵台灣這個國家現狀的國名,便是制憲運動的首要工作。
姚嘉文指出,「領土」範圍是事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此條文與其稱「概括式」,還不如稱「未有規定」。
至於正名,姚嘉文釐清,名實不符才要正名,不是扯上「中」字就得改。有立委揶揄說,陳水扁總統的公子陳致「中」應先「正名」,這樣的理解是不對的。
他強調,希望中國鋼鐵公司、中國石油公司或中華航空公司正名,將中、英文名稱的「中國」更名為「台灣」,是不希望在國際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混淆,是要解決不便而非製造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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