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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聯合開發 議員質疑有弊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捷運聯合開發審查規定一度出現漏洞,使廠商可透過將單筆存款轉存多家銀行的方式,申請多張存款證明,使財務證明遭灌水,議員徐佳青昨天質疑北市府放任廠商蒙混,加上有特定民代施壓、護航,使「小蝦米吃捷運大鯨魚」。
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表示,「絕無民代施壓問題」,投資申請人資格審查原規定「自備資本不得低於工程費的30%」,由於部分廠商刻意鑽漏洞製作存款證明,91年11月起已修正為「淨值不得低於工程費的30%」,廠商必須提出由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等文件,藉以避免類似問題發生;遭指控的廠商日勝生活科技公司則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北市議員徐佳青、李建昌指出,台北捷運現有3大開發案,包括捷運新店機廠案、台北車站交九BOT案、南港機廠案,都由同一廠商得標,其中新店機廠預估須投資55億元、交九BOT案須投資105億元,這兩個開發案中,該廠商疑似透過將單筆存款存在某銀行,申請存款證明後,隨即轉出到另一家銀行,再申請存款證明,藉由重複申請多張存款證明方式,膨脹自身的財務能力,通過資格審核。
徐佳青指出,捷運局明知捷運新店機廠案、交九案都尚未動工,承攬廠商的財務能力有限,卻在前年11月甄選南港機廠開發案時,仍繼續評選該廠商為第一投資順位投資人,其中更有特定民代介入施壓,事後副市長陳裕璋擔心該廠商財務結構能否支撐多案,還要求捷運局檢討,顯示其中疑點重重。
捷運局表示,3案甄審過程全部合法,其中南港機廠案為求慎重,已要求廠商必須於今年底前增資8億元、明年底前再增資12億元,才會與廠商簽約;但是徐佳青質疑此舉圖利廠商,使該廠商確保資格,不讓第二投資順位廠商參與,她表明將把資料送交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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