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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勞工入工會 擬修法刪除

〔記者彭顯鈞、廖千瑩/台北報導〕工會法是否應將強制勞工加入工會條款刪除,引起勞工團體和台聯立委賴幸媛的質疑,昨日一場公聽會上,勞委會官員強調,應尊重勞工自由意願,修法刪除符合國際潮流。

賴幸媛昨天舉辦「勞動三法修法公聽會」,討論勞委會勞動三法修正草案是否合宜。勞委會也在同一天,將主委李應元批示的勞動三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根據勞委會提出的勞動三法修正草案,研擬開放讓教師籌組工會,但不得罷工;並刪除強制勞工加入工會條款,未來勞工參加工會將改為自由入會,此舉引起勞工及教師團體不滿。

賴幸媛認為,若刪除勞工強制入會條款,未來願意參與工會的勞工人數將減少,不但工會體系難以強化,對勞工權益更難保障。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等人表示,勞委會的修正版本根本是「開小門關大門」,如果一般勞工無法受惠,教師團體不會因此沾沾自喜。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工會科長王厚誠則說,依據國際公約規範,應尊重勞工加入工會的自由意願,這項修正符合國際潮流。此外,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此次工會法修法,讓勞工自由加入工會,且不違背憲法規定。

至於雇主若打壓勞工,王厚誠說,目前有勞資協調裁決機制,再加上私權上的糾紛認定困難,過去曾討論過增訂連續罰的可能性,但由於認定上的問題,還是沒有增訂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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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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