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論
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友善列印
【社論集錦】

為台灣國家的正常化集思廣益

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表示,他主張凍結中華民國憲法這部第一憲法,至於未來的新憲要叫中華民國第二憲法或其他名稱都可以,重要的是由台灣人民自己制訂的憲法。日前陳總統呼應說,辜前資政建議的第二共和憲法,「也是我的夢想」,他請大家思考要如何「堅守立場又不失務實」。

台灣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走向正常化國家一直是我們的目標。但是,台灣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國內的認同分歧,卻成為阻礙台灣國家正常化的絆腳石。雖然如此,政府與人民都有責任,審時度勢地、負責任地向前努力,一步一步地邁向最終目標。

在第二次大戰結束後,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與「日華和約」都僅明訂,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但未規定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歸屬。後因國共內戰及國際冷戰的關係,蔣介石的國民政府「轉進」台灣,蔣介石「復行視事」總統之職,中華民國體制則移植到台灣。

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一二年,當時台灣為日本的領土;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於一九四六年,當時蔣介石軍管台灣,實際上台灣仍為日本的領土。雖然蔣介石也選出台灣的制憲代表,但台灣人民並未參與整個制憲過程,台灣亦非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跟台灣或台灣人民並無關係。

今天,國際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中華民國已為其所消滅並繼承。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體制,等於附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謬論。這也是為什麼,民進黨有所保留地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現行的憲法,國號為中華民國。這也說明了,中華民國這個外來體制是台灣國家不正常的根源。

李前總統執政時期,基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概念,由台灣人民進行六次修憲,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萬年國會、實施總統直選、廢省。對國民黨而言,通過這些舉措結合外來的體制與台灣的民意,中華民國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可以稱之為「第二共和」。然而,不論是第幾共和,只要還是中華民國,只要還是中華民國憲法,對台灣的國家正常化來說,就依舊存在著矛盾,脫離不了北京當局「一個中國原則」的緊箍咒。所以,過去幾年,越來越多有識之士主張,台灣應該透過正名、制憲等作為,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促成台灣國家正常化。

當然,就如前面所述,國際因素的制約,是我們無法迴避的問題。不久前,陳總統提議修憲變更領土,因美國與中國的強力反對而打消,便是眼前的例子。由此一例也可以了解,台灣的國家正常化工程,要在「堅守立場」與「不失務實」之間拿捏得很好並不容易。

凍結「第一憲法」,制訂「第二憲法」,「重要的是由台灣人民自己制訂的憲法」,可見其苦心仍在於體現「主權在台灣人民」。唯其如此,既然由台灣人民從事制憲,就不宜稱為中華民國第二憲法,而應思考更妥當的其他名稱,否則從國家正常化的角度來看,其利弊得失恐難預料。

台灣紛擾多事之秋,仍不忘懷人民制憲,辜前資政的用心令人感佩。在國際、國內因素雙重考量下,此一主張可謂兼具妥協性,不失為各方討論的起點之一。我們也希望,朝野能揚棄惡鬥的陋習,以追求共識取代製造衝突,為台灣的國家正常化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堅守立場又不失務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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