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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亂戴帽子

■陳軍

自由廣場十二日登載「打手才叫有情有義?」,筆者認為相當不妥。

作者蔡百銓先生把貴報所登載批施的文章歸類為「戒嚴時期警總醜化」施某的行徑,「醜化」一辭,意指無中生有或與事實不符,但是如今施某的言行呢?SOGO案第一夫人未被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尚未偵結,他原先高舉倒扁大旗,在見風轉舵加了個反貪腐遮掩,近日更威脅偵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請問誰「醜化」誰?

蔡先生文中又質問:施某到底違背了民進黨黨章及黨綱哪一條?依筆者看,至少就違背了「追求台灣民主、自由、法治制度」及「台灣獨立建國」兩條。在已臻民主國家之林的台灣,不能未審先判,更不能搞人民公審,相關爭議要回歸憲政及司法體制才是正途,不應毀壞法制制度;而背棄台灣獨立建國一事,只要看一提到「台灣國」三個字的王麗萍被群眾K得滿頭包,施某還親自道歉三次才平息眾怒一事,立見端倪,不勞贅述。至於盛讚施某是顧全大局,是走在時代太前面,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先知,則完全令人不知所云了。

蔡先生質疑有些人對阿扁總統及執政當局一味歌功頌德,充當打手的行徑,以如今陳總統及第一家庭被當作過街老鼠的氣氛下,「歌功頌德」絕無僅有,「充當打手」則更未必。要知道,很多人反對的是施某「動機曖昧,不具正當性」的非理性倒扁活動,力挺的是得來不易的「台灣民主、獨立、自由」,蔡先生丟了個「打手」帽子,偏頗且失真。

蔡先生最後把施某和林義雄先生相提並論,認為他們是台灣最需要的潤滑劑。姑且不論他們當年爭取民主自由的功業,單就審視他們政黨輪替六年來的言行舉止:一位是具足道德勇氣,無私無我,表裡如一,言行一致,德高望重的聖行者;一位是見風轉舵,沉迷權勢,追逐鎂光燈和虛幻掌聲的投機份子。蔡先生將兩人類比,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更何況,稱讚千里迢迢飛到泰國見了陳由豪後,緊接著就在台灣政壇及社會掀起滔天紅禍的施某是「台灣的潤滑劑」,令人匪夷所思;在我們這些升斗小民看來,此次倒扁活動至此,把施明德的表現形容為充滿法西斯氣息,刻意裂解台灣的「仇恨催化劑」還來得恰當些。(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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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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